请问小偷掉河要不要救!
有一天小偷被追掉入河中,围观的20余人没有去施救,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你是诸暨人?
当然要救了,救是对的。 最好是淹死他,这样对党对人民都有利。省得还要动用110,还得审讯,最后还得放了。麻烦!
小偷是在行窃之后,畏罪潜逃,应该不用“救”字,用捉拿确切一点,小偷固然可恶,但不能放任自流,一定要捉拿上岸接收惩罚。
救不救人的关键不是在于他是不是小偷,而是你是不是会游泳。 如果你不会游泳,千万不要去救,否则后果很严重。现在有些人就是这样,明明自己不会游泳,看到别人落水,不顾后果就跳下水,显得自己有多么高尚似的。结果好点的,连同落水者一块儿被别人救上来;结果不好的,救上落水者,自己却沉底了;结果最不好的,就是和落水者一块儿沉底。
于是乎,媒体一窝蜂的报道,说此人精神多么多么的伟大,我们应该如何如何的学习他。其实我们应该谴责这些不会游泳的救人者,是他们的不负责任,才使得事情变得更复杂,是不应该提倡的。就像前些年的救火少年赖宁一样,当时可是个英雄似的人物,可现在就成了不知好歹的傻小子的反面典型了。
如果你会游泳,还是应该去就救的。生命是平等的,没有道德上的区分,更没有贵贱之分。或许这个小偷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之余,救助过几个失学儿童呢,你说他是个好人还是个坏人?再说,你也可以这样想一想:他只是一个小偷,比起那些盗窃国家财产如同拿自己家的瓜果一般随便的贪官们,他只是一个小儿科而已。
那些高官们如果落水了,恐怕会惊动成千上万的人去救。“大偷”尚且能救,我们救救这些小偷又有何妨??!!!。
上面的朋友说了:“算了吧,救出来还危害社会,让他去吧”。这个回答冷酷幽默。 其实,我们应该明确两个概念,生命与道德。小偷也是个人啊,他的生命一样的宝贵的,偷不至死啊。对吧。贱命也罢贵命也罢,生命只有一次。道德不好,这不着了报应了。
这是另外一个概念。 如果不是小偷是个普通人,是不是就有人救了?如果掉下去的是个大款,那结果是什么样呢?那围观的20多人会怎么做呢? 冷漠与无动于衷,事不关己同时隐含一种发泄的情绪,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生命在眼前消失,爽吗? 会不会水,愿不愿救,反映了一个社会的道德现实。
我们不作评论。 该不该救,该救! 如果有人打了110,那更能说明问题,关心小t的生命,讨厌小t的做法,让有能力处理这个事情的国家机关来处理。把义务交给国家。折中找到了这样的平衡。 人心都是向善的。多一些热心肠,这个社会靠我们大家共同维护,共同努力。
算了吧,救出来还危害社会,让他去吧.
小偷掉河当然要救了,问题是谁来救他? 可是现在就算不 是小偷,落了水又有谁来救呢? 我觉得人们不救他不是因为他是小偷的原因,而是人们对此种事情已经漠然,当然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了。 一是人们的思想,患了冷漠症。二是现在又有多少人有下水救人的本领呢?凡事不可强求,人不下水救人有各种原因,不能一刀切,认为人们都有冷漠症。试想,要是一个人技术不佳,又勉强救人,会是什么后果?当然,人们应该尽力而为,比如,打110报警。要是这样的事都不能做,那就真有问题了。
难道说见义勇为还分人?就算他是十恶不赦之人也应该救,然后再用法律惩罚他,何况是个小偷!
按常理说:救是对的。但是现在的小偷简直变成抢了。面对小偷抢东西大家都在观望。。。
废话,当然要救了。再怎么说他也是一个人。就算他以前再坏,相信他被救后一定会很感动,有可能就会改邪归正。那些人实在是太没有公德心。
当然要救因为他也是人,围观的20余人没有去施救那就表示他们太没人性啦.你说呢
答:游北戴河 暑假期间,爸爸、妈妈带我到北戴河去玩。 我看见蓝蓝的大海,无边无际,天连着水,水连着天。游人欢快地在岸边沙滩上玩耍。他们有的在拾贝壳,有的在堆沙地城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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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海南省副省长落马就是与工程有关,吕梁市长落马也有关,其实几乎所有热点都有关的。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