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可以以现金的形式借给别人吗
我是一家新开的贸易公司,开办期间老板先垫付2000元的开办费,便于开支。验资时,拿出50万存入银行临时账户,完毕后,将这50万元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但公司一直在研发期间,没有收入,只有零星的费用开支及工资支付。但应老板需要,需动用基本账户的资金,于是用支票形式分次提现,但月底下来现金余额很大,根据会计法,公司备用金不能超过1000元,这样就矛盾了,于是我就以现金形式借给其它人,这样可以吗?具体该怎么做?烦请指教,谢谢
私企的通病!!! 你可以: 1、提现时: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2、老板取走款时:用老板的收款条入账(一定要老板写收条,特别是现金,切记!) 借:其他应收款-(老板XX) 贷:现金
收:借 银行存款 贷 实收资本 归编造预付货款或者借给别资金合同、收据 借:其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可以。 实收资本按照投资形式可划分为:货币资金 、实物、 无形资产三种。
实收资本与你企业借钱给别人不是一码子事情,感情他是两回事,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月底下来现金余额很大,如果现金真的存在的话,就又存入银行,就这么简单. 但问题可能是这部分现金是否已作他用?这样可以以预付款,或公司员工的名义借出作为周转,但严格的说这样操作是违规的,最好是尽快以费用或进货的形式把预付款或借款冲掉.
答:呵呵, 问你: 你拿的现金是谁的啊,是公司的吗?如果是公司的,那有可能做为出资做实收资本吗?这违背了什么啊。 所以说:现金不是公司的,是股东的出资,你拿去银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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