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制处理抵押物,借款到期,借款人没有还清借款,能否直接处置抵押物。
如何强制处理抵押物,借款到期,借款人没有还清借款,能否直接处置抵押物。
根据《担保法》第53条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规定,借款人(即抵押人)到期未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即抵押权人)有权与借款人协商处理抵押物,未能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抵押物的拍卖、变卖以清偿债权。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