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使用、不需用房屋是否要提折旧?
我单位有一处房产处于长期闲置,停用状态.是否要提折旧.
按照《固定资产》准则,只有一下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 因此,不需用、未使用的也需要计提折旧
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房屋、建筑物不管使用不使用,都应规定计提折旧。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 规定: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因此,你 所说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答:1、原《企业会计制度》第35条规定,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2、新《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