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需要哪些程序?
一、 贷款范围 (一)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自用或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二)汽车消费贷款只能用于购买由贷款人确认的、并与贷款人签订了《提供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的经销商销售的指定品牌国产汽车。 二、 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汽车消费贷款的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其它有效居住身份,在本市有固定的住所;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持有与贷款人指定经销商签订的指定品牌汽车的购买协议或合同; (5)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6)财产共有人应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支付不低于所购车辆价款20%的首付款项; (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汽车消费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所购车辆价款的80%,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1)以质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应自筹不低于所购车辆价款20%的首期付款,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所购车辆价款的80%; (2)以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应自筹不低于所购车辆价款30%的首期付款,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购车款所购车辆价款的 70%; (3)以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的,借款人应自筹不低于所购车辆价款40%的首期付款,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购车款所购车辆价款的60%。
若保证人为银行或保险公司,贷款最高额可放宽至不得超过所购车辆价款的80%。 (二) 汽车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 (三) 汽车消费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在贷款期内,若遇法定利率调整,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不再调整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时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
利率调整后,贷款人应书面通知借款人。 四、 贷款担保 (一)借款人可以选择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担保方式为汽车消费贷款提供有效担保。 (二)借款人选择以质押方式担保的,可供质押的质押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无记名国库券、在我行各营业网点购买的凭证式国库券或本行存单、可办理核押业务银行的存单和凭证式国库券以及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债券或债权凭证。
银行存单和国库券的担保额最高不得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债券或债权凭证的担保额最高不得超过质押物价值的60%。 (三)借款人选择以抵押方式担保的,可供抵押的抵押物范围仅限于可设定抵押的产权房或以贷款购买的汽车。 以可设定抵押的产权房作为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自筹不低于所购车辆价款30%的首期款项,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所购车辆价款的70%。
以贷款所购车辆作为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自筹不低于所购车辆价款50%的首期款项,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所购车辆价款的50%,同时借款人还必须提供第三方保证作为补充担保,在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以变卖或拍卖抵押物所得款项仍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四)借款人选择以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的,借款人应自筹不低于所购车辆价款40%的首期款项,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所购车辆价款的60%。 每个单个自然人的担保限额为5万元。 配偶不得作为保证人。 五、 贷款偿还方式 贷款期在一年以内的贷款,实行到期还款,利随本清还款方式;贷款期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应当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一、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幸福快车”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1。 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3。 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或抵押物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 若为“间客式”贷款,还需持有与特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购车合同;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6。
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以质押方式担保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最高额可达到购车款的80%; 以所购车辆或其他财产抵押担保的,贷款最高额可达到购车款的70%; 以第三方(银行、保险公司除外)保证方式担保的,贷款最高额可达到购车款的60%。
三、贷款期限 汽车消费贷款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 四、贷款利率 汽车消费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按合同利率计算;贷款期间在1年以上的,实行分段计算,于下一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五、贷款流程 1。 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5)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7)提供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 (8)贷款担保证明资料; 贷款担保可采用权利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由工商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等; 采用房产抵押担保的,抵押的房产应为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名下的自由产权且未做其他质押的住房,并办理全额财产保险。
采用第三方保证方式的,应提供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保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等。 (9)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10)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 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 汽车贷款由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六、其他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分为“直客式”和“间客式”两种模式: 1。 间客式:借款人到工行特约汽车经销商处选购汽车,提交有关贷款申请资料,并由汽车经销商转交工行提出贷款申请。
银行经贷款调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公证、保险手续。 2。 直客式:借款人直接向工行提交有关汽车贷款申请资料,银行经贷款调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人再到工行特约汽车经销商处选购汽车。汽车贷款由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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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个人汽车贷款的对象: 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件。 二、个人汽车贷款必备的条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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