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
我们公司在外地(北京)租用临时办公室两年以上。在北京未做任何登记。这样合法吗?要向哪些部门办手续呢?
一、如果你公司在外地(北京)设立了分公司,应该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二、工商登记 办理工商登记,要在设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请,设立分公司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及股东身份证。 3、企业代码证。 4、公司章程。 5、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办理税务登记。 7、填写《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 2013-03-04 10:07 补充问题 未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 你公司租用的临时办公室用途是什么?如果用于总公司的业务,就要设置办事处或分公司。
------------------------------------------------------ 2013-03-04 13:43 补充问题 北京陆续有工程,我公司派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在那负责(2-3个人) 异地施工,主要有工商和税务两个方面的要求: 1、税务要求: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持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经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你单位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有关外出经营合同等资料,向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所)申请填写,并填写《纳税人填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申请表》,经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审核后转送有关部门审批。 2、工商要求 企业法人异地施工要进行备案登记,具体备案手续由地方工商局确定。
一般工商部门要求企业法人异地施工备案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中标合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任职文件、公章等进行原件审查。 。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