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会计分录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2011年度,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事项: 12月12日,收到乙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退回的B产品一批,并验收入库。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了退货款,并按规定向乙公司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退货系甲公司2011年11月20日以提供现金折扣方式(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折扣仅限于销售价款部分)出售给乙公司的产品,产品销售价款为2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为150万元。销售款项于11月29日收到并存入银行。 【答案是: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贷:银行存款 230 财务费用 4 借:库存商品 15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50 】 我想问的是,为什么11月20日购买的这笔不做分录?这也是发生在2011年的啊!而且如果这笔不做的话,最后算营业收入的时候,答案里面就只有-200,应该是相互抵消为0 才对啊?
你已经是跨月了的,11月卖出 借:银行存款 234 贷:主营业收入 200 应交税费 34 12月你货退回,开票红字冲掉,事后账务上应该也把这一笔红字冲掉 借:银行存款 - 234 贷:主营业收入 -200 应交税费 - 34
答:1、该业务属于从价定率办法征收消费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22.2+1...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