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文件《关于2017年二季度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的通知》,通知对于光伏项目的核心内容为停止省级电价补贴。山东省是近年来国内发展光伏走在前列的省份,与其早期地方鼓励政策密切相关。山东省内2010年、2011年投产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补贴0.30元、0.22元;2012年-2015年投产的补贴为0.20元;纳入国家2016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光伏扶贫”项目补贴0.1元。
山东省此次发布的通知规定:除光伏扶贫项目外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省级电价补贴于2017年6月30日停止;纳入2016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光伏扶贫项目,省级电价补贴至2017年12月31日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