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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懂的来!!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懂的来!!

我现在买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这种房屋听说是违法的,那我现在该怎么做???

全部答案

  • 你所购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房屋是合法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所购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房屋是合法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收起

    拜***

    2018-04-15 04:07:09

  •    集体房因只有使用权因此买卖不受法律保护,但已经有了交易的事实并有村委会的经办认可,也是可行的,如果有拆迁的话还是会给予承认的; 您应留意的是有很多现在的房主和证书上的土地使用者的名字不符,有的是买的,通过村委会写契约,买卖双方和村委会的人员签字按手印并盖村委会章,但是证书上的土地使用者的名字还是卖方的(指本集体内买卖)。
      有的是爷爷或父亲留下来的,自然证书上就还是爷爷或父亲的名字。
       如果进行平改或者是国家工程占地的话,现在的房主在证书不是自己名字的情况下是否能受到国家的承认,国家会保护她的权益吗?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申请人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费税缴纳证明; 6、经批准的总...全部

       集体房因只有使用权因此买卖不受法律保护,但已经有了交易的事实并有村委会的经办认可,也是可行的,如果有拆迁的话还是会给予承认的; 您应留意的是有很多现在的房主和证书上的土地使用者的名字不符,有的是买的,通过村委会写契约,买卖双方和村委会的人员签字按手印并盖村委会章,但是证书上的土地使用者的名字还是卖方的(指本集体内买卖)。
      有的是爷爷或父亲留下来的,自然证书上就还是爷爷或父亲的名字。
       如果进行平改或者是国家工程占地的话,现在的房主在证书不是自己名字的情况下是否能受到国家的承认,国家会保护她的权益吗?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申请人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费税缴纳证明; 6、经批准的总平面图及红线图; 7、按约定的时间现场指界,在地籍调查上签字; 8、有代理人办理申请登记的应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人委托书; 9、其他有关材料 1、乡镇国土所受理、初审材料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由乡镇国土所上报县局审批 5、申请人缴费、注册登记、核发证书 收费标准: 国土籍字[1990]93号、鄂价费字[1992]130财预[2000]127号 办事依据 : 《土地管理法》第十、十一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五条、《土地登记规则》 。收起

    小***

    2018-04-15 05:07:09

  • 1、“房子有两个证件一个是房产管业证,还有一个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明此房屋是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2、此种房屋是的转让、买卖是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你能成为此集体的村民你就可以取得合法取得此房屋。

    1、“房子有两个证件一个是房产管业证,还有一个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明此房屋是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2、此种房屋是的转让、买卖是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你能成为此集体的村民你就可以取得合法取得此房屋。 收起

    终***

    2018-04-15 04:07:09

  • 如果你是农民是合法的,是居民是非法的买卖。 因为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是小产权,不可买卖,其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你是农民是合法的,是居民是非法的买卖。 因为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是小产权,不可买卖,其产权不受法律保护。收起

    刘***

    2018-04-15 04:07:09

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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