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br><br _extended="true">(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br>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br>(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br>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br>(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br>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br>(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br>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br>(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br>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br>(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br>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br>(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br>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br>(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br>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br>(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br>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br>(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br>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br>2、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br>(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br>(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br>(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br>(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br>(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br>(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br>(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br>(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
买卖双方都有税费,这里只说重头。普通住宅:卖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家:契税,(二套,大于人均面积要交房产税)如果商住2用或商铺还有土地增值税。就看你们当地政策是什么样的决定,我们这里卖家只管到手价,这些税都是由买家承担。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br/>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br/>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br/>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br/>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br/>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买房子要考虑到的因素就太多了:<br/>首先二手房和新房子的价格是有一定差异的<br/><br/>考虑周边的设施,环境因素。<br/>小朋友以后读书的问题,自己上班的问题,地区的问题。<br/>所以,这个事情完全不能用给一个简单的回答来给您下定论的。
您好,购买二手房可以贷款。贷款申办程序⑴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⑵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⑶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⑷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⑸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⑺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⑻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⑼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⑽借款人按月还款;⑾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一、购二手房可以过户的 ,只要二手房有独立的房产证,且不存在抵押的情况是可以在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br/>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br/> 第四条<br/>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br/> 第十三条<br/>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br/>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br/> 第三十三条<br/>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br/> (一)登记申请书;<br/>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br/>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br/>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br/> (五)其他必要材料。<br/>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br/>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br/>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br/>(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br/>(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br/>(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br/>(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br/>(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br/>(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不能买卖。<br/>原因;你贷款办理下来了,说明你的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和银行备案登记了,是不能变更购房合同转让住房的!你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你,你是无权转让,买卖,抵押更名该住房产权的!<br/>真的要卖掉,需要你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找到买家,和她去办理买卖过户手续,需要交纳过户税费。
北京二手房寻找该类房源的具体方式,共分为三种方式:<br/>1、网络渠道:找房网,58,赶集,当地论坛等网络寻找(优势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势是虚假房源多,良莠不齐);<br/>2、中介机构:当地品牌中介机构或直接委托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优势是房源真实有效,随时看房,还免费;劣势是需要花钱);<br/>3、个人人脉资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绍(优势是对房源绝对了解,劣势是砍价难)。
二手房办理贷款流程:<br/>贷款人需要先确定购买房屋是否获得银行支持,是否可操作按揭购买业务(房屋中介或房主都可确定或者直接去银行确定);<br/>买房者确定房屋可申请按揭贷款后,到贷款银行填写《房屋按揭申请表》,并准备资料进行申请;<br/>买房者(贷款人)需要准备资料如下:<br/>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2份;<br/>②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br/>③住址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或近3个月缴纳的水电气缴费发票);<br/>④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提高银行信任度,更好取得贷款);<br/>注: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br/>房屋卖主应提供材料:<br/>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br/>②房产证。<br/>贷款机构接到贷款人的申请后,安排审查专员对贷款人进行审查,贷款人需要联系贷款机构的合作方评估机构,评估机构评估出房屋的评估值;<br/>贷款人通过贷款机构审查后,贷款机构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协议,办理相关的手续;<br/>贷款机构根据贷款合同规定划款到合同指定账户,贷款人开始履行还贷义务。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br/>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br/>(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br/>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br/>(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br/>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br/>(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br/>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br/>(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br/>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br/>(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br/>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br/>(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br/>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br/>(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br/>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br/>(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br/>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br/>(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br/>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交付首期房款或履约定金——去交易审税,查限购,核价同时安排贷款事宜——如果直接降贷款转给下家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转按揭合同(或卖方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卖方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买方申请公积金或商业贷款——买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公积金贷款及担保合同、商业贷款及抵押合同——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申请过户,并取得收件收据——买方支付二期房款(视合同约定)——20个自然日出产证——银行贷款7天放款——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具体时间可在合同中约定)
二手房交易税费用会因产权类型不同以及房产证填发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br/>契税:若买方是首次购买,并且房屋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格的1.5%,非普通住宅是指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上、容积率高于1.0、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交易平均价格1.2倍,反之则视为普通住宅。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则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交纳;<br/>印花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0.05%作为印花税。<br/>营业税:购买时间在5年内(这里的时间首先是看产权证,其次是看契税发票和票据),则需要交纳成交价格的5.5%作为房屋需要交纳的二手房交易税费当中的营业税;而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则不要交纳营业税,但是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比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br/>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在2年之内,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税 印花税)}×20%;2年以上(包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如果家庭只有唯一的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br/>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如果房产已经满5年的,并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免交,否则依旧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br/>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二手房交易税费当中的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br/>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在购买时间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购买时间在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购买时间再5年或5年以上:也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br/>买卖合同公证费:当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需要缴纳,费用为房屋成交总额×0.3%;<br/>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银行贷款未还清的房产,只有将剩余房贷还清后才可以出售。也就是说,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可以通过提前还贷的方式还清房贷再进行交易。
首先要中介配合原房东去解除抵押。不解押没法交税过户。解压需要预约,不同银行要求不一。你可以在这段时间里进行购房资格的审核(前提是你买房的城市有购房资格的要求)<br/>其次,拿到干净的房本后,你也确定有购房资格了,你们就可以在中介的安排下交税过户,交税过户后出新房本,非常简单直接。<br/>如果你对其中的哪个环节有疑惑,可以追问,谢谢。<br/>实际上有中介配合的话,应该是比较顺利的,前提是找一个正规,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
房地产定价方法-房地产定价策略-房地产定价技巧-房地产定价案例<br/>房地产定价方法-房地产定价策略-房地产定价技巧-房地产定价案例<br/>一、价格定位目标提要<br/>1、销售目标<br/>A、最大利润目标<br/>B、市场占有份额目标<br/>C、销售进度目标<br/>2、市场竞争目标<br/>3、项目品牌、企业品牌目标<br/>任何一个项目,其开发目标均存在多元化特征,且不同时期目标侧重点可能有所变化,因此对价格定位有相应的要求。根据目标侧重点的不同,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极有利于项目开发目标的实现。<br/>二、价格定位基础<br/>根据本案市场竞争态势,本案采用随行就市的定价基础,即按照行业中同类物业的现行平均价格水平为基础来定价。此种定价法是为争取市场而对竞争对手的主动出击,与市场的需求、竞争对手的态势紧密相连,是最易被市场接受、最主动出击的定价方法。采取此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以竞争对手的价格为定价基础,以稍低于或相当于竞争对手的价格入市。由于竞争对手的现行价格已被市场所检验,而且也反映了本行业的集体智慧,如果另行定价,很难了解购买者对本案的价格反应。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以合同为准,应当没有。<br/>宣传纸可能理解为要约邀请、承诺、或者只是宣传。性质怎么确定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形。但即使是明确的承诺性质,但合同签在后,合同中无约定,也可以视为对先前承诺的变更。
现在说其他都没有用了,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和中介协商,让他们在免费帮你找一套房子,你租金就暂时别交了,把已经交的租金住完,想办法把押金要回来,最好不要去闹,那样不解决问题的。<br/>“甲方(我们)无违约行为,乙方(就是中介)擅自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果要是合同上真的有这样的条款那么就可以要到赔款,但是你现在的情况不符合这条约定,因为你现在住的好好的,没有任何人赶你走,业主只是在那样说,也还没有真正的去执行,就算是执行了也要等到他和中介签的委托合同到期以后才行。你如果想要去折腾是不划算的,费时费力,最终什么结果还不知道,想要从中介要钱...貌似不太容易,俺以前就算干中介的。中介本来就是空手套白狼的。<br/>第一:房东卖房和你租约没有相关的,业主可以带租约卖的。除非是新买家要求业主给空房的。如果业主很中介的合同没有到期,业主要赶你走的话,也不关你的事,是业主和中介的事,让他们去协调,要是中介要终止合同那么他就违约了
此二手房只有购房合同,那就是期房,中介承诺转合同包更名,那就是说购房合同是你的名字,你只要确认合同的有效性,了解此中介公司的资格证,去此二手房销售部了解房子的具体情况,如销售资格、交付时间、销售、房产证、土地证、等问题,毕竟是一大笔钱。与中介交了定金,索要中介转让合同,卖方不出面,那签合同谁来,是否委托中介,委托书正本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你交了定金,这些条件中介都是帮你搞定,你可以留下电话录音等证据,以防出现意外。购房发票是一定要有的,这是证明你的房款交付的重要凭证。
如果你想过户,可以诉讼进行。卖方是违约,但是这点小违约,一般不会导致合同解除。
可以在拿到产权证后办理赠与或买卖即可.
1.甲在2005年5月14日以个人名义买房,签订了购房合同,房款全部是甲出的。甲在这个时候已经拥有了事实上的产权。<br/>2.房产经过共同四年的婚姻生活才成为双方共有的财产。<br/>3.房产属于甲个人独有的证明就是你的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甲的名字。当然在二的前提下。
如果卖方委托中介代收定金,那么卖方违约适合最高定金罚则,买方可以获得1万元赔偿;如果卖方没有委托中介公司代收,那么事情就很难说了,看中介是否保留了通话录音或文字等证据;<br/>20%赔偿为最高赔偿,适用于买方缴纳房款超过20%的情况,只是缴纳了5000元,这样以小博大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一、通过司法途径 <br/> <br/>二、找利益制约人,通过他们迫使对方退款 <br/> <br/>三、死缠烂打解决问题
定金合同应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你拿的30万应属于房屋预付款,其中10万为定金,充分准备应该还是可以胜诉的。满意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夫妻之间代签是没有什么大碍的,但是如果您还觉得有问题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肯定能帮您做这些事情的,前提是要快,别等房价有大的波动。
1、“如果房东卖了房子,哪我的合同还有效吗”:仍然有效,放心。<br/>2、“如果房东卖房没说我租房这事,原来订的合同是不是就没用了?哪我该怎么办?? ”:也不是,房东说不说都没有多大关系,你只要把你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留好就行了:到时新房东如果轰你走,你就把原租赁合同拿出来、再把《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告诉新房东就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而且租赁条件不能变、不能提高租金。<br/>3、“如果,我还想租用,该怎么办?”:<br/>(1)房东卖房,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只要你想买房东就必须卖给你。但如果其他人出价比你高时:你就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了。<br/>(2)如果你不想买:你应当告诉房东将你租房的情况应当告知新房东,你也可以在新房东来看房时自己主动告知新房东你租房的情况,以防止日后有麻烦(虽然你不告知新房东日后也可以依据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租房权益,但能事先预防就事先把事情做好,诉讼毕竟是费时费神也费钱的)。<br/>4、相关依据:<br/>(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br/> <br/>(2)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br/>(3)《民法通则意见》第135条第二款: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可以的,如果不要脸的话,打官司可以赢的。<br/>房产权属的变更以房产权属证件的变更为特征。房产证没有变更,该交易无效。老房产证不用收回,你可以让你爷爷的继承人去房管所挂失房产证并做分割、继承。<br/>至于“买家 有我爷爷卖房的字句” ,这个脑残的买家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变更,交易无效,退回房款本息就是。
网友回复:他现在就是拖着。合同中规定,违约方要交10%的违约金,双方的手续费中介都不退,他能赔给我手续费么?而且如果真让他赔付我的手续费,肯定他也不会痛快的给我。请李律师帮帮我!
“所有人不知道情况下收了定金”,收下定金应推定所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约定的转让价格,现所有权人反悔,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卖不破租赁,就算房子卖了房客仍可以继续住到期满。但是各个地方情况不同。就个人所知(南京),房东一般是提前告知房客要卖房,请房客,如果的确严重打扰到了房客(我斜有位大姐姐怀孕,新房装修出来租一年,房东叔叔拎着水果上门说明情况并减了剩下半年100块房租)房东会减100~200房租。一般情况是买方看好房子之后房东会给房客一段时间搬家,押金、多余房租退还。在房地产公司工作的朋友表示,看房一般需要1~3个月可以成交,交易成功之后新房东基本都是会劝说房客搬离的,到时候如果不想搬那就和买方好好协商吧!
应该不会,不要把人想的那么坏!已经住了那么久,应该也了解了。 <br/>如果他确定不退还押金,就去告他,你也是可以的,让你嫂子写一个委托书,委托你全权代理她就可以了。
买卖不破租赁。就算卖房子也和租赁合同无关,并不违约。除非让你提前搬出。 继续追问:来自手机问问但是我现在还没有搬去住!怎么办呢?既然她要把房子卖了还说把我租金退还,合同都签好了的,为期一年是今年9月1号起,如果她把房子卖了我在哪里住呢?补充answer:如果对方要退租金,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不是,你可以住到承租合同期满。继续追问:来自手机问问交了一年的租金(押金)共7000,偿违约金是怎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