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以扣押档案为要挟。该怎么办?
离职后单位要追回以前发放的奖金,并以扣押档案为要挟。该怎么办?
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要看其要求劳动者退回的奖金是否合理。如果奖金是针对劳动者已经完成的工作,那么单位无权要求退回。如果奖金是针对预期要完全的工作、某个未完成项目的阶段性奖励或者其他有约定的奖金(比如领取奖金后需要继续供职满一定的时间),那么单位的要求就是合理的。
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拒绝返还,那么单位扣押档案,劳动者也没什么可说的。因为,一来档案不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说的身份证明;二是单位可以以劳动者没有履行义务退回应退的奖金为名认为劳动关系没有正式解除,那么不给你档案也是正常的。如果单位真的认为劳动关系没有正式解除,不仅档案可以不给你,你再和其他单位签合同,现单位还可以告你和你的新公司。
就算你通过诉讼要求原单位不得扣押档案,法院在支持你的同时也会要求你退还该退的钱。所以,你还是先搞清楚,单位要求你退的钱是不是应该退的,该退的就退,不然你没有什么好处
那就要看你的奖金是不是一项未完成额项目的阶段性奖励,或者领取奖金时有没有必须再供职一定时间的要求,这些要求可能在你领奖金时没有说而是在单位的某种规章制度上写了。
但是如果你已经办理了辞职手续,您可以看看辞职批准上有没有关于档案的说明。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84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找劳动?局撒?··单位没这个权利
答: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奖金属于工资的范畴,工资及奖金都要全额发放给你。用人单位拒绝发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发给奖金,并支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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