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主不配合的情况如何成立物业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的老小区一楼二楼为商业,三楼至8楼为住宅;没有物业管理全部
一楼二楼的业主出租给商场,商场侵占公共用地,妨碍安全、消防设施,改变二楼建筑规划;住户想成立业委会,但是由于一楼和二楼的业主占建筑面积50%以上,不同意成立业委会;
请教这样的情况下,业主有什么办法?谢谢!
答:你好! 业主委员会是各位业主自发成立的组织,应该来说基本上不需要费用,如果需要费用,应该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对于我的回答有任何不清楚,或者是意见的话; 请移步...详情>>
答:不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在业主大会未成立前,物业和开发商签订的叫“前期物业合同”当业主大会成立时,前期合同自动失效,需要由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可以找新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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