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98号:对电信部门及其下属电话号簿公司(包括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号簿公司)销售电话号簿业务取得的收入,应一律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全部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电信单位(指电信企业和经电信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下同)提供的电信业...详情>>
答::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税【1995】第092号) 有效详情>>
答:4、下列经营活动中应征收营业税的有( ABC) A、电信局为客户安装电话时,随同销售电话机取得的收入 B、邮电局出售的邮寄物品包装木盒等 C、溜冰场出租冰鞋收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