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光电效应就能证明光的粒子性?
不能把“粒子”理解为是像玻璃弹子那样的实体性物质。所谓“粒子”其实是能量包,别的物质要么整个地吸收这个能量包,要么就完全不吸收,不存在吸收这个能量包的一半这种事情。只有当这个能量包不能分解,总是维持一个整体的前提下,才不能让别的物质对它分而吸收之。能量包不能分解,总是维持一个整体,就是粒子性。 一般的波,其能量和振幅有关,比如振幅数十米的海啸比振幅数米的海啸摧毁力大得多。如果光纯粹是波,那么光强度(光波振幅)的提高,激发电子的速度应越快,但是没有这样的现象。相反,光的频率不到,无论强度多大,就不能激发出电子,而光的频率达到,无论光强度多小,总能立刻激发出电子。这是波动说无法解释的。而频率越高,每个能量包的能量就越大,就可能达到某个能级的电子的固有的吸收能量,从而被整个地吸收。
因为光电效应实验表明,光由光子组成的看法是正确的,体现出光具有粒子性。
答:粒子性和波动性是共同存在,但此消彼长的。宏观粒子的尺度很大,所以波长就会变得很短,短到我们已经看不见了。电子的波长已经很短了,更何况宏观粒子。 所有粒子都有波粒...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