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者和被强奸者事后结婚。算犯强奸罪吗?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已经和她的男朋友准备年前结婚。但却被一个她认识的男性朋友(未婚)强奸了。事后,在她父母以脱离关系为要挟和他控制了她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她与他结了婚。以至于现在她和她婚前的男朋友都痛苦不堪,我很想帮助他们。请问: 1、强奸属于不告诉不受理的犯罪吗? 2、作为一个外人,如果我向警方报案,警察会立案吗?如果立案,强奸者可能会受到什么处罚? 3、她父母违法了吗?如果是,会受到什么处罚? 请熟悉法律的朋友帮帮忙。谢谢了~~
第一个问题,强奸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不告不理是法院要遵循的原则,我想楼主的意思是想问强奸罪是否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在刑法上,有公诉和自诉案件之分,自诉案件中又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以下几种: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所以,强奸不属于上面四种案件。 第二个问题,你可以向警方举报,把这个事情的情况和经过等告诉公安机关,公安局会先受理你的举报,至于能否立案,要看是否认定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你说的这个情况,这个案子应该是可以立案的,如果判决强奸罪成立,强奸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第三个问题,如果她的父母在强迫她和强奸者结婚的时候采取了暴力手段,如对她实行拳打脚踢、捆绑、禁闭、强抢等人身强制的方法,那么,她的父母有可能触犯了上面提到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这个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话,公安局才会受理此案。
当然,如果她的父母没有使用暴力强迫她结婚的话,就不构成犯罪了,只是属于一般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楼主的这位朋友结婚还没满一年,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不过申请的时候应该需要提交能够证明是被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法院才能判决撤销这段婚姻。婚姻被撤销之后,法律上将把她视为没有结过婚,这不同于离婚的。
楼主,凡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就是强奸。但如何去界定你的朋友是不是那就要看证据或者证据链了。 1、这个是刑事案件,警方知道一定会立案调查。不知道不告诉警方如何晓得你的朋友被侵害了。 2、会立案。罪名成立,那就要服刑了。 3、你说的是他控制她的人身自由,没说她父母,所以她的父母没有违法。
你应该向警方报案,这已经构成犯罪。受到什么处罚的问题要看当时的情况而定。
答:有快感 有刺激 也有发泄 在心理学上来讲 强奸是一种侵袭,愤怒或暴力需要的表现,强暴甚于性行为. 强奸往往是用恐吓或暴力,违反个人的意志而作的犯罪性的性行为.约...详情>>
答:根据你的费用,去日本吧泡温泉和滑雪详情>>
答:老公对你很好,你又爱你老公那快回头,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双方家庭,你老公也会慢慢发觉你的变化,到时你会后悔一辈子,好好过你现在的幸福日子。自己的老公才是最好的。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