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追加孩子抚养费或变更监护人吗?
我孩子的父亲是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有稳定收入,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我没有正式工作,四处给人打工.孩子现在有3岁了,每月只给200元生活费.我实在无力抚养,能要求他追加生活费或将孩子交由他抚养吗?
一般孩子的抚养费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对方的支付能力来定的,如果当地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对方的支付能力也有所提高,那么你是可以要求追加抚养费的。当然,如果你确实无力抚养,也可以要求变更扶养权。
你好,是可以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
你 可 当 面 与 他 商 良, 若 他 不 增 加 孩 子 的 生 活 费, 就 将 孩 子 交 他 扶 养, 这 样 对 你 今 后 成 家 更 有 好 处!
答:根据你的情况,完全可以依据下列法律的规定 向父亲追加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孩子,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