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妈妈能不能拿低保的问题
是这样的,我妈妈从20年前就开始不上班了,以前是农村户口,上海市宝山区横沙岛的农村户口,15年前在宝山区杨行镇买了房子,可是当时转成了什么城镇户口,既不是农村户口也不是居民户口,很尴尬的户口,有很多事办起来比农村户口还烦,所以5年前吧,政府政策可以转居民,于是我们就办了某某手续后正式全家成为上海市居民户口,现在我妈妈还是不上班的,可以说是个人经济收入为0,我听说居民可以享受低保待遇,现在的一个月好象听说在400多点(听说的).但是好象有人说享受这个低保有什么条件的,像什么子女收入在多少以内的,或者某某条件...我现在是私营企业工作,不过收入比较可观,肯定大出子女收入底线,如果这样的话我妈妈就不能享受低保了吗(可是我父母离婚的,我是判给爸爸的,但是住还是跟妈妈住,我还有个姐姐已经结婚了),家庭情况大概是这样了,我妈妈能否享受上海市居民低保待遇呢,或者低保到底需要什么前提条件呢,我妈56岁.全部
按你现户口上所载人口,全家平均收入低于规定的城市最低收入标准的可享受低保。全部
经济收入不单是工资 养老金收入,它还包括子女供养收入.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和责任,有能力的子女不能把责任推给政府和社会(不管判给谁都是有义务赡养的)法律也有规定的.否则凡是没有工作的 没有吃老保的人都可享受低保待遇了. 按我地政策不是按户口,是按子女家庭人口和收入捆起来计算,如人均收入不足城市最低标准的,全家都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上海就不知了,你可到居委会去咨询.全部
以户口本为依据,全家平均收入低于规定的城市最低收入标准的可享受低保----不针对个人。全部
如果你和你姐姐的户口都已经迁出去,你妈妈的户口上只有她一个人,因为没有经济收入,就可以申请低保待遇。可以带你母亲的户口,身份证等证件到居住地的居民委申请,填写表格,经过街道和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了。全部
答:按你现户口上所载人口,全家平均收入低于规定的城市最低收入标准的可享受低保。详情>>
答:当然可以了 不过要去派出所搞证明的 还要等的详情>>
问:我在城市拿的低保,现在把户口迁居乡下,还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吗?
答:城市的低保和农村低保政策、待遇完全不一样,如果迁移户口,需要重新办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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