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妊娠期对孕妇和胎儿所作的临床检查。由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孕妇身体各系统出现一系列相适应的变化,若超越生理范围或孕妇本身患有某种疾病不能适应妊娠的改变,则孕妇和胎儿都可出现病理情况。通过产前检查,能够及早发现并防治合并症(孕妇原有疾病如心脏病)和并发症(孕期后发生的疾病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及时纠正异常胎位和发现胎儿异常,确定分娩方式。产前检查间隔时间:怀孕 5个月内, 1— 2个月一次; 6— 7个月时每月检查一次; 8个月后每两周检查一次;最后 1个月每周检查一次;有特殊情况则随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