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马某前往昆明做生意,但因为生意场上的失利而欠下了巨额债务,身为债主的王某知道了马某的情况,担心自己借出去的钱打水漂,因而向马某索要钱款。
在向债务人马某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气急败坏的王某选择了铤而走险。2016年年初,王某伙同他人找到马某,在恐吓、殴打马某之后,双方商定以马某的一套房产抵债,并签订了《房屋买卖成交合同》一份,但王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马某购房款33万元。
在签订合同期间,王某限制马某离开,并带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等手续。在办理房屋登记过程中,马某趁王某不注意逃离现场并报警。之后,王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执行刑事拘留。
然而,王某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并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马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王某...全部
案例介绍:
马某前往昆明做生意,但因为生意场上的失利而欠下了巨额债务,身为债主的王某知道了马某的情况,担心自己借出去的钱打水漂,因而向马某索要钱款。
在向债务人马某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气急败坏的王某选择了铤而走险。2016年年初,王某伙同他人找到马某,在恐吓、殴打马某之后,双方商定以马某的一套房产抵债,并签订了《房屋买卖成交合同》一份,但王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马某购房款33万元。
在签订合同期间,王某限制马某离开,并带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等手续。在办理房屋登记过程中,马某趁王某不注意逃离现场并报警。之后,王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执行刑事拘留。
然而,王某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并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马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王某是采用非正当手续迫使马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民事行为理应无效,故该合同内容对马某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而且,王某与马某签订的《房屋买卖成交合同》,实质内容为以房抵债,该房屋产权尚未转移前,马某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王某主张继续履行的,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终,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未达到法院支持。
律师评析: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说即使是追讨欠款也要采取合法途径才可以。
本案中,王某因索款心切,以对债务人马某施暴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且是在马某违背意愿的情况下逼迫其签订该合同,自然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收起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公积金的来源是职工个人每月从工资中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每月为职工同比率配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单位和个人各8%。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专款专用。 只要办过购房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 提取办法如下: 首先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予以核实后给职工开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好单位预留在银行的印鉴。职工将借款合同,每月还贷款的存折及支取申请书带着,到上储蓄所办理。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房。 如果你一次性付款买了房子,只要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提取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如果你公积金帐户余额为1870元,可提1800元。因为装潢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手续: 前提条件是,你所在的单位必须连续、足额缴交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同时,因为购商品房资金不足,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带原件,留复印件) 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盖章; 2、贷款人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 3、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款30%(有的地方可以是20%)的发票; 4、贷款人夫妇双方月收入证明; 5、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贷款金额与购房单价、购房面积、夫妇月收入有关。 你只要购买过商品房,住房补贴已划入中心帐户,凭购房合同,就可以提取住房补贴。 每年银行给每个公积金缴存的单位发放对帐单。你可以与单位核对。你也可以电话查询 一个家庭购房,只要夫妇双方(也仅限于夫妇双方)公积金正常缴交,以任何一方名义贷款都可以。除此之外的家庭成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是产权共有人。 目前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是15年。年龄可延伸到退休后5年。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月收入的40%。如果你的月收入是1500元,乘以40%,月还款额是600元,申请期限15年,你也只能申请到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年限越短金额定越低。目前公积金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如果夫妇双方公积金足额正常缴交;公积金贷款资金允许的话,可增加1-2万元。如果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能满足你的需要的话,可同时申请组合贷款。比如说你申请公积金贷款13万。公积金贷款按规定只审批了10万。还有3万元的缺口,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委托行可以给你配套3万元的商业贷款,利率不同,手续一并办理。 贷款还清后,可凭贷款结清凭证、身份证、保管抵押物凭证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个人住房贷款等额本息还款万元贷款月还款额表 贷款年限 还款次数 (公积金)月利率 月还款额 (商业)月利率 月还款额 2 24 3 432.471 3.975 437.684 3 36 3 293.463 3.975 298.677 4 48 3 224.005 3.975 229.252 5 60 3 182.365 3.975 187.660 6 72 3.375 156.679 4.2 161.235 8 96 3.375 122.125 4.2 126.789 10 120 3.375 101.483 4.2 106.261 12 144 3.375 87.795 4.2 92.689 14 168 3.375 78.082 4.2 83.093 15 180 3.375 74.219 4.2 79.287 如果贷5万元,贷5年,月还款额为5万*182.365=911.825 贷5万元,贷10年,月还款额为5万*101.483=507.41 贷5万元,贷15年,月还款额为5万*74.219=371.09 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40%。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单位到公积金开户行购买。 一次性付清房款可以提取公积金。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买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办理交易手续,再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除了提供前面我所说的资料外还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所有税、费发票和房屋评估报告。 目前由于公积金贷款需求量较大,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只要你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申请。 。 购房的在半年期限内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的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还贷金额直接转入还贷存折卡上。办理时需要带上贷款合同、还贷存折卡(带原件,留复印件)。 职工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妇双方正常、足额缴交公积金,以任何一方名义贷款都可以。 那么没打结婚证,购房时想用对方的名义贷款或提取对方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办理了结婚登记,购房时就可以对方名义贷款或提取对方的公积金。 公积金在什么地方缴存,就在什么地方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目前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如果夫妇双方正常缴交,可在此基础上增加1-2万元。年利率:5年以下3.6%,5年以上4.05%。公积金贷款年限目前是2-15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这之间任意选择。 公积金提取办法规定,职工购房凭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在半年内可提取公积金。因购房贷款的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这体现了公积金的连续性和互助性的原则。但职工的货币化补贴只要凭购房合同就可以一次性提取。 公积金提前一次性还清只需到开户行申请就可以办理。银行是根据你还款前所剩的本金计算利息。公积金提前还贷不交违约金。 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只需提供借款合同、月还款存折卡及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支取单即可。提取的金额是100元的整数倍。 提前还贷是按实际贷款年限算。
现在最简单的方法是你哥同意房给你的话,就直接去交易中心通过买卖的方式,买给你就行了,你也不去动迁办去搞了,只要花点钱就可以了。
你是不是想不买那个房子了?如果你想买,或许可以通过协商的方法,看能不能解决。如果你不买,可能是毁约,这样的话只能拿到80%的定金。还有,毁约赔偿和定金法则只能用一个,不要被人骗哦
1、房屋产权登记证上应该有两个面积,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建筑面积就是你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你和开发商购买的面积以你们签合同时合同上的面积为准。 2、第二个问题你说的 房屋产权登记面积的计算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不一致 这里的建筑面积应该是你们合同上的面积吧,以合同面积为准。 3、当时我们的教材是这么说的 误差应该是3% 不过你们已经约定了6%了,那也没有办法,只能按照你们的合同去履行了。 误差计算公式为 实际面积-合同约定面积的绝对值除以约定面积乘以100% 如果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按照总价乘以百分比补偿 如果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3%以内的按照总价乘以百分比 超过3%的部分双倍赔偿 我们考房地产经纪人的书上是这么写的 具体应该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相关的赔偿办法应该都是在合同里提及到了的,如果没有,合同就不完善。按揭问题如果是资料方面的就是开发商的问题,您可以申请退房并按申请退房时的市场房价退订。
到徐家湾派出所 咨询一下户籍警,但估计不行,因为办户口要写具体的门牌号的,具体到几栋几楼几单元几号门,光有购房合同恐怕不行。
这种房子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保证。最多只有买卖双方人情上的保证。因为没有经过土地、规划部门的审批和发证,是不允许盖房的。你那里的情况只是属于“民不告,官不究”的状态。这种状态能持续多久,就看你们的运气了。 你们所签的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所以公证处根本不会给你们公证。即使违章公证了,也属无效。 拆迁时,你们是不可能从拆迁方面得到任何补偿的。只能向房屋出售方索取一定的补偿,这个难度,你们自己应该清楚。
张三暗揭一套住房,现要转买给本人,但又不能过房,本人只能继续用张三的名字交暗揭款(但双方已到公证处公证且另签有合同),请问,以后如发生纠纷,法律上是以房产证为准还是以公证文件为准或是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呢? 这是很麻烦的事情,漏洞太多,防不胜防。
当借款人换不了贷款的时候,那么这笔贷款就应该担保人来进行还款了!所以说风险也就在这里了! 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 个人贷款业务咨询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4、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我在异地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说08年底就可以交房,当时契税等费用都交了,可是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房本,这种情况开发商属于不属于违约,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想退房怎么办? 房屋也是商品,可不可以找“消保委”?应该是可以的!
既是签订了合同,开发商就不会给你涨价了。放心吧。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解答答:对于“二手房”买卖中,当事人约出卖人迁出户口,并由买受人迁入户口,但嗣后因出卖人拒不迁出户口而引发纠纷的,我们已在2003年第3期《民事法律适用问答》中,对此问题作了明确,但实践中仍有不同理解。经研究,我们认为,当事人虽在买卖合同中就户口迁移事宜作出了约定,但户口迁移涉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经释明后,当事人仍坚持主张迁移户口的,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引用 宣武疼痛张文祥 1投资主要升值潜力和脱手容易度,自住就要看交通上班方便,配套生活便利2作为投资,首先考虑风向即房屋位置,交通是否方便?2考虑当地是否有经济发展潜力?3一定考虑房屋开发商资质以及证件是否齐全?产权问题.4物业管理也要考虑. 希望对你有帮助
神仙哥哥:你好! 根据商品房的有关规定,不能在房价之外收取水电气配套费。 但是企业集资房没有法律是的定位,一要看集资建房协议是否对这个问题有约定,有,按约定。二要看房改办对集资建房的批文对集资建房价格的定位。 因此,建议到当地房改办咨询。
Receives right of residence the garden入户花园 Double lake landscape双湖景观 Afforestation rate绿化率
哪里的房子啊,真便宜。:) 我觉得还是需要多方面的考虑,在你check list里你最care的是哪几个?相对价格来说,后者是较合算的,但是总体根据你现在的经济实力、幼儿园及交通情况,还是前者理想。 等以后条件好了,再换大的也是非常合算的。
这主要看中介的业务员负不负责了。如果说你办理的买卖是当时中介领你看的那套房产的话。你应该负中介费的。否则中介会起诉你。而且一般也不判你支付的。如果说业务不负责的话。那么也就没事了。。。一般在看房协议里会有一条。就是甲方也就是你承诺若甲方或甲方之亲属。授 权人。代理人等成功购入所介绍的房产。需支付乙方也就是中介方。。。。。。。做为服务佣金的。。。
现在由于国家自从2004年8月31日开始紧缩土地供应而导致房子紧俏、稀缺,因此只要 房子、价格合适,就不要考虑这些费用谁交的问题了,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时间、精力去和开发商理论。
房地产业如何应对国家政策? 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如果老有对策,那政策会越来越多,索性达到他的满意为止 70/90政策对跃式和复式住宅的影响? 以后的大户型会相对稀少,那他的单价就会相应的提高.而且市场抢手 政策对容积率的影响? 国家鼓励高容积率,从税收就看出来了
建议你先买商品房,但不要告诉单位人.等到要分房时你再定单位房子,但是如过钱不够,你就把单位的房子转让出去,这样商品房你也有了,单位的福利也享受到了.买商品房如果做按揭收入证明可以找朋友公司开给你
买商铺的要点就是:“位置、位置,还是位置”,就是说商业气氛是否浓厚,你所说的地点可能风景不错,但是商业气氛可能差一些,可能马路对面不是商铺,一般商业气氛好的位置要求马路两侧都是商铺、马路没有隔离带、马路不宽,不是以交通为主的道路,周边商铺云集最好,否则有可能租不出去,或者租金不高。
你好!如果你们对开发商说的面积有疑问,可以请房地局下属的房屋测绘部门来进行测量,出具测绘报告!若和开发商提供的不符,可以房地部门投诉或上法院起诉!如果面积是和开发商说的一致!那按以下办法处理!开发商不肯的,也只有上法院解决! 按照国家规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x100%
你好!“诚意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这钱是说明你有购买的意向,但不一定100%要购买,只是有这想法!另外,你交这钱时,肯定应该有协议之类的东西的吧,你可以看下,应该是注明可以退还的!
你好!这要看当地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的!目前,我国大多城市公积金贷款和银行商业贷款首付都要求3成,只有少数地区可以首付2成,具体的看当地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
guoyi8820191:你好!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回龙观,天通苑…… 个人认为回龙观的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