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帐号,是在为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时,给于的一串十二位数字,每一个个人帐号都是唯一不重复的。它的设置规则是:以数字0为开始、205为结尾的,共有十二位的一串数字,0********205。比如:01 05。在每年发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结存单或建设银行龙卡上,都有写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但有可能没有结尾的全市统一的205三位)。
1.购房者到公积金缴存中心进行贷款申请,初审合格,领取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购房者带评估通知单、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原件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评估机构对于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出具《抵押物初审意见书》。4.购房者带《抵押物初审意见书》到申请贷款的资金中心开具《贷款承诺书》。5.购房者带《贷款承诺书》商请开发商办理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6.购房者凭《房屋所有权证》到评估机构换领正式评估报告。 7.抵押登记后,资金中心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可以用以后的公积金来支付现在以你(或配偶)的名义买的商品房的贷款。你现在没有公积金只是不能申请相对银行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以后单位为你办理了公积金账户就可以每年提一次不超过年度还款额的公积金了。具体手续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与单位协商,以单位的名意继续交纳公积金,钱由个人出来,慢慢归还公积金贷款合算,因公积金利率低,如有钱又不准备搞投资,也可一次性全部归还。
不可以的。我也买了房子,买的时候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全部是商业贷款,当初询问过以后能不能改成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银行说不可以。
我不知道你是在那里买的房子,如果当初你再买房子的时候和开发商在购买合同上著名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房那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的话你都把钱给人家了他们是不可能给你退了,你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给卖了。如果你的地理位置好的话朝向楼层都不错话你没准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呢!
能否重新贷款要区分不同地区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如果你原来贷款8万元,而该地区每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那么你还可以贷款2万元.其它要求见第二个回帖.
我在单位参加公积金,现购买一套商品房,已付40%首期款,已签合同,付款方式原为银行按揭。请问:1、可否改为公积金贷款?2、如果可以,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不如查一下当地的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的电话,咨询一下他们,用电话咨询是一样的,他们的服务是非常好的
就是取消实物分房后的一种住房制度,从工资按月扣,单位个人各出一半,上述钱都存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如需要买房,可以用合同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平时不能动用,如一直未动用,退休时或离职可提取
应该说是一样的。按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管理的有关办法,在核定公积金缴纳标准时,单位与个人按照员工个人上一年的月均工资(不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的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并由管理中心按月核准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2004年度单位与个人的缴存比例一般企业不低于8%,效益稍微好一些的单位,2004年度单位与个人的缴存比例可以达到10%,效益特别好的个别单位,对于个人上一年月均工资收入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的,可以采取不封顶的形式按月扣缴。对于合资企业的员工住房公积金另有规定。
一般这些问题是在购房前在合同里就有明确规定的。你在协议中已经明确指出按房款的万分之三来赔付了,你就应该按协议办事,你的协议也和合同有同等效力的。 而且你的交房日要以你办好交房手续的那天算起。在签交房手续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所交的房屋落成没有,所需安装的物件、设备、设施是否已完成,否则你可以拒决收。
用你的贷款额(18)乘以系数。 因为本人不知道调息后的系数,只能告之公式(以调息前商业贷款为例): 10年期系数106.26 则月供为:18×106.26=1912.68元/月 上网查查最新系数吧
肯定不是自愿的,是银行指定的,因为他们有利益分成啊
目前北京的银行对提前还款无论部分还是全部都没有任何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如果没有更好的投资还是还了合适
在二手房的买卖上一定要慎重。我就卡在这上面了。 我太相信人了,而且是熟人。一次付清了房款,结果快三年了还没拿到房产证也没过上户。你不要像我一样吃亏,记住: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二。不要一次性付清房款,应该在办完过户后才能付清最后一笔款。三、应该有中间证人或是保人。
如果以你的名义贷款,那么房产的承购人只能是你,换言之,将来的房产证也只能是你的名字,因为银行提供的是“住房抵押贷款”,也就是说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如果房产不是你的名字那自然不能贷款了。 如果顾虑婚姻状况有变时出现房产纠纷,那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是最稳妥的办法。和你的配偶说明白此举是为了打消老人顾虑相信她应该能理解。 公积金问题:你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动用公积金,可以选择这次使用而自己买房时不用,也可以选择这次不使用。
如果房产已经在房地局备案,那么只能等房产证书下发之后再办理过户事宜,而且房产证书填发2年之内过户的,还会发生5.5%的营业税
营业税是2005年针对房产证书(或地税局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两年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费,目的是抑制房地产炒买炒卖。 税率是5.5%,包括城建附加费和教育费附加。按照过户申报价格(不得低于房地局出具的该地区的指导价格)全额征收。 国家规定这比费用是由业主交纳,但是事实上业主往往要求净得价,如果业主负担那么业主一般会抬高房产价格,羊毛出在羊身上。
一个方法是直接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你姐的名字变更为你的,具体费用问房管局; 第二个方法是办理赠与公证,由你姐指定赠与你,具体费用问公证处; 第三个方法是你姐低价卖给你,具体收费可以询问公证处; 你几个方法你都要询问过后,才能比较出相对便宜的方法,不同的情况要采用不同的方法。 安揭高是指什么?能多贷点钱?只要你的收入证明高的话,就能多贷钱。
每个城市的上税比例是不一样的,不知道你的房屋是哪各城市的 我只知道天津的房价是买卖要交的费用比赠与的要便宜! 希望对你有用!
如果嫌麻烦的话可以找律师,北京的律师一般两千就差不多了。可以帮你代办的
如果房产是属于共有财产的话,要通过全部共有人的同意才能处分财产。如果你能办理过户的话,根本就不可能出现有共有人的情况。如果房屋由几个人共有的话,根本办理不了过户。你是不是搞错了。
过户之前要拿着你们双方的合同到国土局办理过户事宜.过户当天你要交纳契税1.5%.和0.05%的印花税.
契税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印花税 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营业税 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城建税 营业税的7% 教育费附加税 营业税的3% 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提示:个人买卖住房时应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地税局交纳各税。纳税时,住房买卖双方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购房人户籍证明等。
契税印花税1.6%成交价,房本或契税票时间不够2年需交纳5.5%的营业税,如是上市公房需交土地出让金15.6元X面积.每别的了
警惕经济适用房走入"发号误区". 建议找信用高的中介
1.5%契税0.05%印花税(0.1%买卖个一半) 最好不要做低评来少交税,这样到您以后再买这套方式,您要补交的税费要比现在避掉的钱多的多。如果您不打算以后卖掉此房也可合理避税。现在需要交纳的就是契税印花税和营业税(房本或契税票不够2年需交纳),就没别的了现北京某城区(各个城区有所不同)
对你应该没有什么影响的 公证只是公证买卖关系,按理说买方的风险比较大. 但是你要注意的是----- 公证之日要全款付清,却不能压尾款!从法律上讲:你们双方已经交易成功!公证处可不管你们什么价格成交,房款是否到位.
注意事项一、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 其一,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 其二,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 其三,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 注意事项二、房屋本身状况 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 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 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 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 交易房屋是否存有质量瑕疵。 注意事项三、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注意事项四: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注意事项五: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注意事项六:户口问题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注意事项七:评估状况 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需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在这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就是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偏离房屋的市场价值。高了卖不出去,低了将遭受损失。 注意事项八: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章可循。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位于交易流程的最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房屋交付后,双方应签订一份房屋交接书,将交房中完成的事项写入其中,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对于房屋交接事项的认可。特别是某些交房事项(如维修基金更名、户口迁出等)无法按期完成时,更应当签订房屋交接书,将未完成事项以及何时完成写入其中,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
你想借用他的名义买的话,那产权证就必须做成他的名字,而且也必须以他的名义办理贷款。用你的名义是不行的,这样子风险就比较大了,因为你付了钱,但是产权并不是你的,万一到时候你的朋友不认帐,又要打官司了。 对于第二个问题,五年后,在贷款还未完全还清时是可以过户的。这就是要做转按揭,(即卖方关于房屋的剩下按揭你原本不动接过来,然后把首付款及差价还给卖方,这里反正首付也是你付,所以无所谓差价款了),这是最便捷的,只是这样办手续非常麻烦,需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交易所或产权登记中心)、银行、卖方、买方,有时还需要开发商几方相互配合操作才有办法,只是要同时召集这几方来办难度很大。所以就有以下方式:(1)你先把银行余款还上,等房屋解押后,再来办过户与按揭手续(2)去找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由他们作为中间人提供资金,来进行操作,只是这样要付担保公司一定的担保金额(担保金的利息) 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有:卖方:土地收益金(因为房改房土地性质为划拨,标准各地不一),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买方:契税1.5%,交易手续费、印花税是一样的。其中应该是以契税为大头,为成交申报价或评估价的1.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