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有贷款还清证明和银行收髋证明,持贷款还清证明办理注销抵押、退保险等手续。如果啥都没给你肯定是不对的
是不是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96〕国管房改字第179号文件笫三条: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基金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 “公”可以理解社会公共管理,“积”个人所有的积累社会基金。
公积金是公司给你的福利待遇,你可以用来买房贷款用,一般公司给你缴相同金额的款,如果你缴纳的公积金是200,那公司同样会给你200元,钱同时放在公积金帐户上,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买房的时候用,而其还要看你的公积金基数来决定贷款额,具体的情况你可以在买房的时候问一下接待你的销售人员。如果你有房子,又要是提取公积金的话,只能拿着你的购房发票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实行对象 住房公积金实行对象是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和私营企业在职职工。专项用于职工个人购、建、大修住房等。 对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款时,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申请公积金抵押贷款 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指定承办银行受理。 申请条件 已参加缴交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交的职工 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每户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解困房、 经济适用住房、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和二级市场住房。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A)有购买一套自住房所需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款(买一手房) (B)拟购房产位于福州市内,首期款项(不低于评估价的40%)已存入指定银行帐户(买二手房) 7.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货款额度、期限、利率 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2万元,贷款额度随着住房公积金存量的增长而调整。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为4.14%,5年以上的为4.59%,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的方式。 偿还方式 公积金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方式,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规定,每月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也可委托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转交贷款承办银行。待还清贷款本息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办理程序 A.买一手房 借款人到福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承办银行放贷-购房者还款-清户 B.买二手房 申请人与卖房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向中介公司申请 —中介公司收齐资料并配合申请人到银行办手续 —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 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并向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 —评估机构对物业评估的确认 —借款人办理贷款,抵押合同签字和房产保险 —中介公司负责办理房产过户及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银行收押 —承办银行放贷 —购房者还款 —清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时申请表须经所在工作单位证明盖章并提交: ( 1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 2 )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复印件 (3)拟购住房售价30%以上自筹资金的证明(已预付给售房单位的部分提供付款收据原件) (4)售房单位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等。 (5)职工申请时,须以自有、共有或第三房产进行抵押,或用有价证券质押。 注: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若申请人买的是二手房,还需提供: ( 1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 ( 2 )提供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评估的《评估报告》 公积金的转移与支取 一.当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 二.购买,建造,翻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当职工离退休或户口迁出本市、出境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本人,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四.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可由其继承人或受赠人根据 《继承法》的有关 规定办理提取 手续。职工在符合有关条件下经单位批准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支取住房公积金步骤 到开户行支取审批表和支款凭证 —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到银行支取住房公积金
我认为你即然与A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应该由A公司发放工资、缴纳各种保险,包括住房公积金,至于A公司又同意你们在B公司上班,由B公司发工资、奖金等是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协议。至于你们有没有住房公积金,应该和A公司交涉,不知你和A公司的合同是如何签订的。
具体政策还没有定下来,你说的只不过是提请审议的草案
还是适用5年以上的贷款利息。 按目前的个人贷款办法:你可以以装修的名义贷款来还清以前的长期贷款,这样期限就变短了,但存在一个操作上的问题,你需要银行的支持!
各个地方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与比率不同,一般是与工资总额为基数乘一定的比例,比如:年工资收入50000元,本单位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是8%,则全年应交公积金4000元,第月扣交公积金333元。
工资是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一般是个人和单位各缴纳工资总额的8%-12%
首先,你提前还一万元,不是八万元减一万元,而是还款当月的本金数减一万元,按此金额计算你的月还款额。 其次,你提前还了一万元,即部分提前还款。可以调整月还款金额或缩短年限,具体数据银行会算给你的。 最后,你这样做的好处,是减少了贷款利息支出。
在上海,您只需到贷款银行办理公积金冲还贷手续即可。如若您想用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冲贷款的话,一般要在签订冲还贷协议之后,每年三、四月份或九、十月份冲还贷一次,具体办理手续需带好以下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公积金帐号、借款合同、私章即可。
每月冲还:您可以在一段时间不要拿现金还贷款了或较少每月还款额。即减少了每月现金支出。 每年一次冲本金:一次性冲本金,减少本金数,每月还款额减少。即利息支出减少。 您可以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您的公积金冲还贷方式。 另外,每月冲还隔月就能实施,每年一次冲本金,一年可以有两次,三四月或九十月。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武汉市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为:(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即824元/人;(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16平方米/人。 有买房租房等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400-606-6969咨询“新浪乐居房产百事通”,一个电话全搞定。
因公积金贷款没有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因此,公积金贷款房将不算“二套房”。 根据现行政策,如果市民在购买第一套房时选择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时选择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需提高。 所以你不管买期房还是二手房都没关系。唯一就是你买期房要先询问一下开发商能否做公积金贷款。因为很多开发商都不愿意做。
因公积金贷款没有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因此,公积金贷款房将不算“二套房”。 根据现行政策,如果市民在购买第一套房时选择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时选择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需提高。 所以你不管买期房还是二手房都没关系。唯一就是你买期房要先询问一下开发商能否做公积金贷款。因为很多开发商都不愿意做。
本人就读房地产专业,希望为你提供一点帮助。 以下是我整理的比较简易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购房基本流程(包括贷款事项) 一、业务洽谈 顾客有初步购房意向之后需要查验有关证件(经纪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产权证、土地使 用证、新建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等)。 购房过程中还应着重查验房屋产权归属以避免日后因产权不明造成的争端。 购房时还须查验卖方为顾客提交结清相关物业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的证明资料,以避免日后 物业服务出现的责任争执。 二、交易简易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协议 2、卖方收取定金 3、买房付购房全款给经纪机构或指定的监管机构(按揭付款的根据按揭银行的规定执行) 4、产权部门出具税单后,缴纳税款 5、经纪机构或监管机构付购房全款的50%给卖方 6、产权部门办理《房产证》 7、卖方向买房交付《房地产证》 (注:房地产权利转移过程中转让人也应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复印件和义务同时转移 ,这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须同时转移) 三、付款手续 1、定金(签署认购合同后缴纳定金) 2、付款 *一次性付款(买房一次性将金额交到卖方指定账户,房产产权转移登记完成后解冻付款) *按揭付款(买房办理按揭手续,银行将贷款及首款直接汇入卖家账户) *分期付款(买卖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买方分期交款) 四、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1、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提交所需文件,即《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产权 证》、身份证、房地产买卖合同等) 2、房地产转移登记税费 *契税(卖方3到5成,其余全由买房支付) *印花税(买卖双方)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卖方) *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一办) *房屋产权登记费(登记人缴纳) *其他费用(中介服务) 五、房地产按揭 1、按揭基本条件 *银行同意给予贷款额度 *购房者有完善的购房手续(个人身份证、个人收入证明、按揭申请书、房地产产权书证明 复印件、《房地产买卖合同》及首期付款收据、抵押承诺书、过户后的房地产证原本、房屋财 产保险单正本、买卖双方在借贷款银行开户的存折账号等) *担保手续 *评估报告(所购住房价格需符合银行的评估价值) 2、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及程序 *办理按揭贷款申请(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出示产权公证、交付物业评估报告、各项资 格审查及认证、买卖双方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申请人出具抵押承诺、申请人于银 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委托扣款协议》、《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卖方按房 产评估值进行全额投保、银行按协议将贷款交付卖方、卖方根据按揭合同还款) *按揭手续费(查册费、按揭手续费、评估费、保险费、交易税费、他项权利证登记费、房 管杂费等) (注:贷款还应重视房屋贬值风险,因此房屋投保对于双方都及其必要) 根据你的要求 *等额本息法 你需要在5年内(即60期)交付1105803.8 元(按当前利率) 利息为105803.8 元 每月平均交付18430.06元 *等额本金法 你需要在5年内(即60期)交付1102429.17 元(按当前利率) 利息为102429.17 元 每月交付 第1个月:20025元 第2个月:19969.03元 第3个月:19913.06元 第4个月:19857.08元 第5个月:19801.11元 第6个月:19745.14元 第7个月:19689.17元 第8个月:19633.19元 第9个月:19577.22元 第10个月:19521.25元 第11个月:19465.28元 第12个月:19409.31元 第13个月:19353.33元 第14个月:19297.36元 第15个月:19241.39元 第16个月:19185.42元 第17个月:19129.44元 第18个月:19073.47元 第19个月:19017.5元 第20个月:18961.53元 第21个月:18905.56元 第22个月:18849.58元 第23个月:18793.61元 第24个月:18737.64元 第25个月:18681.67元 第26个月:18625.69元 第27个月:18569.72元 第28个月:18513.75元 第29个月:18457.78元 第30个月:18401.81元 第31个月:18345.83元 第32个月:18289.86元 第33个月:18233.89元 第34个月:18177.92元 第35个月:18121.94元 第36个月:18065.97元 第37个月:18010元 第38个月:17954.03元 第39个月:17898.06元 第40个月:17842.08元 第41个月:17786.11元 第42个月:17730.14元 第43个月:17674.17元 第44个月:17618.19元 第45个月:17562.22元 第46个月:17506.25元 第47个月:17450.28元 第48个月:17394.31元 第49个月:17338.33元 第50个月:17282.36元 第51个月:17226.39元 第52个月:17170.42元 第53个月:17114.44元 第54个月:17058.47元 第55个月:17002.5元 第56个月:16946.53元 第57个月:16890.56元 第58个月:16834.58元 第59个月:16778.61元 第60个月:16722.64元
可以以一套房的名义买。但是房主只能是你老婆,你不能作为共有人。你老婆需要出具单身承诺,这样购买就是一套房。苏州那边好像建行可以首付20%(首套房)利率最低8.5折吧。你多跑几家银行打听下,各家政策不一样。有的利率低首付高,有的首付低利率高。 你的公积金只能申请20万元的贷款。公积金有两种,一种是期房,开发商与公积金签约的,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如果是可以直接拿到房产证的现房就是直接拿购房合同去办理。 如果你打算长期还款那么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如果能在5年之内归还就选择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在前期每月付息多,还本少。
实话实说: 已经用老婆的名字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你们没有离婚,再买一套是不可能的,谁给办谁要犯错误的。建议你不要创大运了。
顶楼的不建议购买,顶楼最多的问题就是漏雨,12层是空气滞留层,粉尘严重
你好,可以实现,你们如果是首次置业可以争取首付2层,即首付6万,准备1万元的杂费。按贷八层,贷20年计算,如果按7折利率计算你的月供是1474.67(元),按基准利率计算月还款额是1711.14(元)。首付6万,你可以分3年还清,你可以考虑看看,谢谢!
你当然有资格买房,只要你有钱在任何一个地方都OK!!首付这个东西我也不是很清楚,,银行贷款也不清楚啊!..不过你自己可以供房!!
B房的房产证是有的吗!如果有的话可以将A房卖掉,并且将A房的贷款转到买者手里,然后你再进行B房贷款! 如果需要贷款,推荐易贷中国顾问式贷款服务——你只要在线提交申请,易贷中国易贷中国会以最快的速度为你审核,为你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您只需填写自己的贷款需求和您的资料(无需填写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易贷中国的理财师会对您的贷款需求和资料进行分析,然后在您的驻地就进选择适合您的银行和与您取得联系,在这个过程中您有权利选择任何一家银行,直到您满意为止。 易贷中国贷款防骗谨记:其实骗子的招数很简单,简单归纳下来有几点: (1)贷款要求的条件特别低,不需抵押也没什么其他要求。可以说只要你想贷就可以给你。 (2)不敢公开自己公司名字,不能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者公司没有投资经营范围,不能提供正规的合同文本和发票,甚至连固定电话也不给你,你知道的只是对方一个手机,连对方的面都见不到。 (3)贷款到你帐上之前,要收你所谓的路费、利息、手续费、律师费等等,反正就是要钱,骗到手后就不会再理你了。 查看贷款骗术,举报贷款骗子,更多内容请关注易贷中国骗子曝光台! 易贷中国是一个在线申请贷款的网络平台,与全国各地120多家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合作,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渣打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等等,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的贷款在线申请。易贷中国贷款申请流程:在线申请——易贷中国融资顾问联系申请者并核实——提交申请给银行/小额信贷公司——银行/小额信贷公司联系申请者——签订贷款合同。一笔申请业务,多家资金机构响应!一般个人贷款申请时间是1到2周,企业贷款是2周到1个月内!为贷款者节省跑各大银行的时间,降低贷款以外成本!易贷中国易贷中国贷款类型很多,其中个人信用贷款与住房贷款,全国办理免收服务费,而其他类型的贷款则会收取2%-3%的服务费。这是同行中最低的服务费用,为贷款者节省贷款以外的开支,并且郑重承诺:在没拿到贷款前绝不收取任务费用! 以上资料来源于易贷中国官方网站
你好,建议先到当地房产保障局或房产局咨询当地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与申请方式,再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请,谢谢
您好! 1、像这种情况建议最好不购买。 2、因为该房产的权属还是有问题的。 如还有疑问可再与我联系。
当然买,如果你想在公司干下去!不住固定资产投资也行啊!5年后不喜欢转手卖掉至少5000一平没问题!卖了再买套喜欢的!
打算年底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价30-35万 刚参加工作,个人月缴公积金94元 月还贷能力2000左右。请问,需首付多少,贷款数额以及还贷方式有哪些 你好: 你个人缴纳94元,那么你单位也就要帮你缴纳94元,这样你的每月公积金的总额是188元,你要是有2000元的还款能力,每月自己还要还款1812元,这是你的基本情况。 各个地方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都不一样,我们这一般要付房款的50% ,谈的最好的也要付总房款的40% 而且我们这还有个硬性条件,一个人只能贷款最高10万要是双方都有工作(国企及政府事业单位)一个家庭可以最高贷款20万 ,不知道你们那里公积金的贷款要求,你最好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问做到心中有数,要是以我们这的标准,我给你算算35万的40%那就要首付14万,再贷款21万我们这最高贷款20万,那你只有首付15万你可以每月有2000的还款能力,可以选10年的贷款期你要是第一套房 公积金的年率是4.3%, 你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120个月还清。 月还款2053.54元。 还款总利息46424.87元。 还款总额是246424.87元。 还有一种是等额本金还贷方式 同样第一套房20万10年还清 还款总额:243358.33元 首月还款:2383.33元 末月还款:1672.64 还款总利息:43358.33元 我们这还有个优惠条件可以用夫妻俩每月的公积金冲抵每月的还款额,要是你们那里有这个优惠条件,又恰好你又是双职工那么你每月可以冲抵188*2=376(用的和你一样的公积金标准计算)。 月还款2053.54—376=1677.54元 还这么点钱应该不会影响你的生活质量,哈哈我说的还算清楚嘛,最后要说的是你想办理公积金贷款,带好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工作人员会给你2份申请表格,你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好再去你单位填好你的工资收入证明,你要是夫妻俩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你爱人也要按表格要求填好及工资证明盖上单位的公章,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审核通过后,会打电话通知你去公积金托管银行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签好后你就记得每月还款就OK了。
不需要交契税 做一个公证放弃该房屋所有产权 在交0.005%的印花税就可以了 别的不需要了 目前政策是这样
对方的房子是没有土地证的,买的时候一定要对方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拿到土地证后再给钱. 唯一的问题是:老头妻子如去世那房子的四分之一是他儿子的(孙子没有继承权)四分之三是老头的.老头死后几全是儿子的和孙子无关 所以这样的房子买起来要注意很多,小心点. "子女两人(包括孙子)"得出一个儿子一个孙子
第一:这样的房子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房子的买卖政彻变化较快,等你能拿房产政时是什么样的政彻,还真不敢说 第三:因对方没有房产证,卖给你后要等许多长时间他才能拿到房产证?又要等多少年才能过房给你? 第四:到时候这个房子里任何一个人不同意,你都只能拿回自己已付的房款然后走人。
答:我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在我这个城市里合同更名区别于房产证过户,房产证过户必须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中介费用,但是合同更名过户如果开发商和所属房产管理部门同意,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中介公司所说的5-6个点不属于国家规定收费,应该是公司行为,个人认为中介之所以要求5-6个点,也许是用来疏通关系的并加上自己的利润,合同更名分两种情况,一、合同未经相关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只需开发商同意便可更名,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难么就要开发商和房产部门同时同意。我想你应该能理解我的意思,祝你好运!
担心有可能,但这种模式是现在商铺销售惯用的反租形式,使为了促进商铺销售的手法 没有必要过分担心,只是你的回报低了点,我以前做得最低8%,而且你这种合同会公正,那你就要交20%的个人所得,算下来净拿4.8%。
解读新版购房合同 购房人当细填补充协议 -------------------------------------------------------------------------------- 2004年08月03日 11:28 刘宏诚 新版购房合同二十二条规定了“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这里有两层含意,第一层含意,由于国家有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又将此范本铅印并编号,如果当事人认为所签合同需补充的内容较多,在合同范本上改来改去太乱,不如写一个清楚的补充协议;第二层含意,合同签订后不等于不能再修改,如果当事人双方意见能达成一致,在合同执行完之前任何时间还可签订补充协议。不过在这里要注意的是,由于合同签订后购房人要先付款,有钱攥在房地产商手里,购房人要求将合同改得对自己更有利,通常很难办到。 另外,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人对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一种解释是:补充协议仅仅是对主合同的一种补充,如果补充协议与主合同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应以主合同所表达的含意为准;另一种解释则认为: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内容的修正,如果补充协议与主合同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应以补充协议所表达的含意为准。合同第二十三条说明了“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笔者建议购房人为避免不必要的争执,最好在补充协议上说明补充协议和合同的关系,即解释不一致的地方以哪一个为准。 来源:北京日报 目前,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谨慎把 好运!!!
1、留存关于当时房价中含车库的任何证据。 2、高知中介你将到房产局举报他违规销售欺瞒消费者。停他执照。 3、看你是按揭的话通知银行停止放款,,并发一封书面函给银行和中介,他们拿不到钱当然不会和你搞了 。
交楼时间没相关规定,开发商按预计竣工时间预定交付日期。 一般认为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已经为房屋提供了保安,保洁,维修养护小区共用设备设施等服务,应该支付相应费用,但是没用相关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和物管进行协商。
一般来讲,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可以随意加名字的.因为加进你的名字实际上意味着你父亲将夫妻共有的房产的一部分赠与你或是卖给你. 正规的作法是你父母与开发商协商,从房产管理部门撤回备案的合同,重新签订. 最好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毕竟各地的管理方式不完全相同.
你好! 一、如果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那么一定要等房产证办妥才可以转买,而且需交契税、维修基金。 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还未送至房管局备案,只需私下找开发商变更房屋的购买人即可。那么契税、维修基金由买主承担。
现房也要有交房时间啊,你什么合同啊?从没见过.那你就拖着吧,反正物业都说了你还不信,难道叫他写下来啊,呵呵
我不建议你这样做.首先如果说你是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可以直接过户,因为国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能住满五年,确需出售的,可以按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例如他当时购买时是花了二十万.他现在要卖三十万.剩余的十万可以写一个补充协议,把这十万做为装修款折给他.如果说你们就是办个公证的话.一般公证有效期也就是一年.一年后业主找不到了,或者说业主涨价了,都会是问题的.
乡里想强行手回怎么办? 乡里不可以收回有合同的 国家想收回怎么办?以后要是拆迁,补偿上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国家收回你就没有拆迁方面的土地补偿 如果要买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注意温乡里有没有可能国家出让土地。
我购买了个房号/怎么签合同呢/ 现在开发商都比较牛,给你什么合同就签什么合同。而且太过分他也要每次解释,基本和市面上其他开发商的差不多 5年不好过户 5年内交易付5.5%的营业税
我和你一样,和男朋友还没结婚就按揭了房子,不过我比你幸运的是我们感情很好。我想我可以帮你,因为我男朋友是房地产公司专门办权证这些的,对这些非常了解,只可惜现在他睡觉了,嘿嘿,我明天给你答复把,或者你 36265745 我一定帮你问清楚,你别着急! PS:我不是冲着你的悬赏来的,只是为你着急,分多少不重要,问题解决了才是大事! 咨询后答案: 一:首先你要做的是抓紧时间去开发商那边看你的合同是否已经在房交所备案,如果没有备案,那还好说,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在合同上改名字就是,但需要你女朋友配合一起去。如果已经备案,可与开发商私下协商让开发商把把已备案合同注销,然后再以你个人名义购买这套房子 二:一般产权证都是交房以后才办理下来,产权证办理下来之前都可以和你女朋友一起到房交所把她的名字去掉,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根据各个地区的情况而定。如果产权证办理下来以后再去该,那就麻烦了, 所以一定要尽快去办理,越早越好。
应该可以。房屋的升值部分不应该因为合同的无效而全部归开发商,否则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一种恶意融资。开发商在早期通过签定合同获得了开发资金,然后在房屋升值后主张合同无效,就仅仅返还购房款和少数的利息,这样一来,开发商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承担任何的风险,而全部的利益都归于它。房屋贬值的时候,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只要在诉讼开始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使合同有效;而在房屋升值的时候就主张合同无效,这种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也造成社会交易的不稳定。故,为了打击现在房产交易的不诚信现象,应该惩罚性的要开发商赔偿。不过法院是否支持这一看法就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呵呵:)
1、转按揭 2、联系好下家,利用付款周期时间差换清贷款,过户
中山的房价肯定要比珠海低,中山均价3000多点,珠海至少贵一千(以上所说的是市区),如果你们在珠海工作而打算在中山买房,只能推荐坦洲和三乡两镇,镇区房价比城区低,如果在三乡的话不妨考虑雅居乐的楼盘,总体素质要高些
深圳房价涨疯了!”数据显示,深圳住宅均价今年1月至9月猛涨12.18%,达到6639.64元/平方米,其中特区外房价涨幅更高达三成。 不过,有关方面已经指出,深圳房价的上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人为操控造成的,而近日一度甚嚣尘上的“房荒”流言就是个别开发商哄抬房价的伎俩之一。炒作、囤积令房价猛涨 据了解,今年以来,深圳一些开发商采取各种隐蔽的手段违规销售、炒作、囤积房源,使上涨的房价掺进了不少水分。而开发商的手段主要有三招。 一是在拿到楼盘预售许可证后,采取分期销售的办法,人为制造供应紧张的气氛,由此大幅提升房价。例如,一个1000套房子的楼盘,开发商先推出一期100套上市,制造“抢购”局面,给消费者造成房子紧缺的心理暗示;接着推出二期100套,再次出现“抢购”局面,房价就上涨一截;然后三期、四期以此类推,房价被人为操控猛涨。 二是销售定价不透明、不规范,利用信息不对称诱使购房者就范。开发商在通过内部登记和认筹来积累客户的过程中,大多数不标价或标价内容不全,等到客户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发现某些户型特别受客户青睐,就在正式销售时调高房价,如果楼盘整体热销,更是随时提高房价,即使同一个楼盘,连营销人员也不知道明后天的房价是多少。有的开发商甚至在楼盘销售前的十几分钟都不公开房价。 三是与地产中介代理商串通组成联盟,不断制造房价新高。“房荒”谎言已被戳穿 据悉,深圳有关方面正陆续推出抑制房价不合理过快上涨的措施,如市地税部门从11月1日起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就是其中的一项。有关人士表示,此举的目的显然是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和炒房行为,有利于抑制豪宅开发商获取暴利,对深圳的普通购房者影响不大。 另外,深圳还将积极调整土地供应计划,适当增加特区内的房地产用地供应,以满足市场需求。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也在日前明确宣布,截至10月底,深圳实际待售商品住宅约有6.8万多套,达688万平方米,充足的待售房屋可满足9至10个月的市场需求。这一消息舒缓了市民对住房供应短缺的担忧,也戳穿了个别开发商及相关利益集团借渲染“房荒”牟取暴利的如意算盘。
区分项目以及投资类型。 不同的项目价值不同,是短线炒作还是出租获利? 如果是短线炒作那么北京整个市场也没有几个楼盘适合,如果是长线出租那么就未必选择通州了。
按照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来看,以及对全国房地产大市场状况进行分析,石家庄的房价还是比较低的,应该还有上涨空间,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降的。
如果是投资,那么就不需要考虑房价是不是与收入成比例,而是看房地产交易是不是红火。就像上海,房价远高于收入,但是投资者还是赚的盆满钵满的。
北京的房价大起大落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对于现阶段石景山周遍的上市公房来说,价格已经不错了。没有太多上涨空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