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的不建议购买,顶楼最多的问题就是漏雨,12层是空气滞留层,粉尘严重
顶楼的不建议购买,顶楼最多的问题就是漏雨,12层是空气滞留层,粉尘严重收起
不用的我做房产的、 你去交易中心花15块钱去拉个产调!就知道房子是谁的了。 操作;你带上身份证去交易中心找到拉产调的窗口,你付钱就可以了、!
你可以去一些相关的网站上找找选房方面的知识,问问有经验的人,推荐你去聊宅网上看看,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交〔2008〕628号)第三条的规定,网签的程序如下: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 具体详情见:视频看房网
西子一间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齐全。毗邻沃尔玛超市、通程奥特莱斯、广州服饰城,旺旺医院、五一小学也近在咫尺,知名餐饮、娱乐、休闲等配套俱全,数个品牌家居、建材卖场林立周边。举步可达而浏阳河风光带,5分钟可达老火车站与武广新站,15分钟即可到黄花国际机场。 有多条公交路线可到达西子一间,如:66、122、130、131、142、143、147、168、317、405、503、603、702、703、802、809、912、915路等
如果原房东与第一房东的合同中有注明此房在租赁期间允许承租方转让的话。你们的合同就算有效否则是无效的。像你现在的情况只有找第一房东了,与原房东没关系的。
建议是不要购买这样的房子,关于这方面的风水知识,推荐你去聊宅网上看看,希望能帮到你。
楼盘是盖了,但没有完工。如果开发商破产了,我们能拿到我们的房子吗?
不给你们钥匙当然是不对的,可以去仲裁机构去仲裁 或者走法律程序毕竟你们是有买卖合同的
我是广州这边做二手的,我的看法是不管哪个地方,其中心地带的房价不会跌,相对偏点的会小跌。你说的金华县城中心地带肯定不会跌的,因其地理位置,以后政府配套会越来越好。
请问在徐州,办理了委托卖房公证,受托人需要哪些材料将房子过户给他人? 先找公证处问要哪些材料,在找房产交易所要哪些材料
关于经济适用房承继问题 让你妈写一份遗嘱,说这房归你一人所有,不就好了吗
楼盘网最近在搞活动啊。11月21日本周日开福区看房活动报名啦! 还不错。我朋友也是通过楼盘网买的,他现在很喜欢啊。
你可以登陆常德赶集网,在上面发布一条这样的求房信息,包括你的要求什么的,会有人和你联系,也可以到你想要的地方看看中介公司,他们手里的房源比较全面。如果看好房子想装修的话可以看看京广华艺公司网站,里面有图片及知识是个不错的选择。
定金是不能退的,晕啊<br/> <br/>你怎么会没有能力贷款买房呢?<br/> <br/>我在天津,退定金帮不了你,但是你要是买那个房,需要贷款资质啥的,联系我就可以了。<br/> <br/>现在你就两个选择,1,定金不要了,2,想办法买那个房子。<br/>那是没用的,难得你还准备跟他们公司打官司啊,<br/>我觉得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你给售楼员5000块,让他从他们公司给你退出来定金。也就是说让他退你2.5万就好了。<br/> <br/>这个还比较靠谱。<br/>那你起诉开发商吧。
1、住宅的产权 <br/>住宅的产要一般是指住宅的所有权。住宅的所有权,简单地讲,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住宅全面支配的权力。住宅的所有权一般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也构成了住宅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br/>2.住宅的占有权 <br/>占有权一般由所有权人来行使。当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时候,占有权就为使用人行使——比如出租,当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占有权也随之转移。 <br/>3.住宅的使用权 <br/>对住宅使用的权力称住宅的使用权。会使使用权的人,既可以是所有权人本人,也可以是租房人等“外人”。在占有权和使用权暂时不归房主所有时,房主的所有权并未丧失。 <br/>4.住宅的收益权 <br/>收益权是指房主利用住宅、房产等产生某种利益的权力,比如上文提到的出租。 <br/>5.住宅的处分权 <br/>处分权由房主行使。只有房主才有权力处分住宅、房产、如继承、赠予、变卖、抵押等。但当房屋、住宅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时,债权人拥有房屋的处分权。 <br/>. <br/> <br/> <br/>6、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该怎么处理 <br/>房屋的使用寿命是根据其设计年限规定的,但因为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故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由产权人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该土地或按政府规划收回该土地,但对于地上建筑物目前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
这个年收入,也就相当于月收入1500吧,如果申请经适房,一居最多60平,如果按6000算,是36万不含其他税,首付10%,3.6万,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30年,每月还贷1300元
你好! <br/> 夫妻双方有一方享受了房改,另一方就不能享受了。
离婚时候的析产 尤其是房产析产 主要是看房屋购买时候的出资情况 这个考虑的情况很多 不能简单说可以不可以。<br/>房屋的出资人是所有权人,按照出资比例,看房屋的所有权。<br/>请你自己查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如果离婚前房子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他拿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到房管局做析产,析产后房子变为他一个人的名字,归档完成后你名下就没有物业了(以广州市来说大概30个工作日),当然你买房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离婚后无婚姻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可以开具此证明);如果离婚前房子只是他一个人的名字,那就不需要等。
他们说的不对,问题在于银行(或则说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可以办转按揭.以前这方面有松动过,现在好象又紧了.这看地方及银行政策.不妨看下当初你签的贷款合同上的地址电话,咨询一下.如果不能办转按揭,你又想买卖的,只有将收到的首期房款部分用于一次性还清了.如果是家人间的买卖只有在家人间协商处理.
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1、户口必须在兰州市,2、收入在当地平均收入之下,3、必须要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你本来就是想买房的,可以到你看中的售楼部去咨询一下,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他们肯定会帮你解决的。<br/> 我们这好多买房的也是自己做小本买卖,托亲戚朋友在其他的正规公司在收入证明上盖个章就行了。这个一般情况下银行不会详细的调查,只要把收入证明的联系人电话栏里填上自己认识的人的电话,银行打电话的时候说你是那个公司就行。<br/> 至于能不能那汽车作抵押就不知道了,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反正我们这里是不行的。
按新规定,你只有增值的一小部分,还有首付款的现金以及利息<br/> <br/>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就是扯皮的事情,关键是你们两个人走不到一起去了,这才是最大的损失。<br/><br/>好了,说正事。她诉讼房子升值的要求合理,而且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br/><br/>预测一下结果:你应该会补偿她一些金钱,还是你还房贷。如果你实在觉得憋屈,法院提出来的时候你只需要不接受即可,拖拖拖!
1、有必要,因为你总有一天要买房的,而且公积金不管你用还是不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始终属于你的. <br/>2、在不是买房子的情况下,也有几积情况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也必须附合一定的条件,主要有: <br/>一、退休可以提取公积金 <br/>二、收入水平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br/>三、维修房屋可以提取公积金 <br/>四、户口迁出公积金缴纳所在地可以提取公积金 <br/>注: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了 <br/>3、只要新的单位有缴纳公积金的政策,公积金可以续交,如果不续交,只要满足2其中的一个条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br/>4、个人出一部分,单位出一部分,单位出的占大部分 <br/>5、国有企业,政府事业性单位必须缴纳,其他性质的企业提倡缴纳,以为会逐步强制性缴纳
该合同证明的是双方的交易行为,如果发生纠纷该合同还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证明房屋合法拥有的还是房产证,年底产权证下发之后应该马上去办理过户手续
首先得该房产下发产权证。没有产权证是无法变更的。 该种变更只能走过户程序。 需要父亲的身份证、户口本、配偶同意的书面文件、房地局提供的买卖协议;你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人名章。儿媳的名字可以以共有人的形式写道房产证上。 需要交纳房地局出具的评估价1.5%的契税,0.1%的印花税,因为回迁房的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房,所以还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没关系,我们这里这样的房子有大量在交易。合同也可以过户,找个中介就能办。 如果你在美国,你肯定不敢买。 你在中国,就没问题。这就是中国国情。
如果你与开发商签的是正式合同文本,那么按照合同的规定“面积误差超出3%"是开发商应该双倍赔偿你,如果非正式合同 只有履行合同约定了
基本上都是你说的那个样子,中介会和开发商签合同的,手续可能麻烦,不过一般都没什么问题。
按理说是两个名字的。不过是不是都无所谓。因为根据新婚姻法来说,只要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正,一旦领结婚证,房产就是两人共有财产了
首先你要明确,首付比例、利率等和开发商没有关系,开发商没办法左右,并不是开发商要求你提高首付而是银行,开发商只是象你转告银行的贷款规定。如果你拒绝提高首付那你只能选择退房
这样的房最好别买.怎么办都无法保证你的权益.
如果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已经有了前女友的名字,那么不管是由谁付钱该房产都有她的一份。 比较棘手。 最好可与协商解决。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现在关键是合同上有把发展商的这种主张写进去吗? 没有的话默认第十四条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由发展商补你钱 条款签在合同上了 也没什么说签的合理不合理的 如果真的想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那<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二)显失公平的 。但你能出据发展商利用你的无知 签立不公平合同吗? 所以就算再厉害的律师也很难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中没有约定面积和房价?那不符合《合同法》的要求,可以考虑认定为无效合同 2005-04-07 11:24 网友“负资产制造者 ”的提醒很对,你们之间是存在重大误解的,撤销合同应予支持。
没有关系的,你有买房的发票噻,那个保管好了也行的,而且开发商会把合同还给你的。不用担心。
房产转让手续如何办 当涉及房地产买卖、交换等转让行为时,应按如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二、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三、价格申报。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四、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五、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七、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向阳律师回复: 在你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作了约定,可以依据约定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你是应该可以胜诉的。
如果您是贷款买的房产权证原件有可能送到银行去了,请咨询银行抓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原件就能拿回来
可以但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做,北京鑫尊地产就是一家可以办理公积金和商贷的贴息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是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对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凡符合管理中心贴息条件的借款人,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可以申请的贴息额度,按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利息差进行贴息
二手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由于贷款审批时间相对于商业贷款来说要长一些,很多业主尤其是急于用钱的业主不同意购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 至于军官,要看当地规定,很多银行是不批准军官贷款的
肯定不可以转换。 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有相关规定
公积金需要扣到退休,个人缴存比例是国企或私企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外企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单位缴存数额相同。比方说你是国企或私企员工,每月自己扣300元公积金,那么你的缴存基数是3750元,每月公积金帐户内数额是600元;如果是外企员工,那么你的缴存基数是3000元,每月公积金帐户内数额仍是600元。总之不管是自己还是单位缴存后的公积金帐户内的金额在购房或装修或其它符合规定的用途下可到相应银行一次性取出,这些都是属于自己的钱
如果你的公积金贷款已经抵押登记了,再去申请按揭贷款是不行的(因为不能重复抵押,一般银行考虑风险的问题基本上不予受理)。但是如果你申请的是公积金+商业按揭组合贷款,那完全是可以的。比如你的房屋市价为50万元,公积金最高可贷款20万,本来正常你的首付应付30%(即15万),那么你尚需要(50-20-15=15万元的)商业按揭贷款的支持方可购买此房产。如果你原先仅计划采用公积金贷款,那么首付就需要30万,所以你付担不起,想改用商业贷款组合,其实这完全可行的。但此程序必须是两种贷款同时申请,而不能一前一后。更没所谓再贷点款还债,因为如果同时申请的话,那么你的首付就不需要30万了,也不用那么有压力了。
你的公积金在购房时才能转过来的。没有工作,自已是不能缴纳的。
可以购买!改底单的房子要求全款是肯定的 但中介收2万的改底单费用这个就不一定对了 改底单的费用属于卖房子的业主出的给开发商的 并不是要你给中介的!你自己要小心了!有可能中介想骗你2万!你找的是那个中介啊?有没有看到真正的房主啊?
在北京象这样改底单的房子很多,现在也有开发商在办理,但国家已经禁止改底单了,而且改底单是要支付开发商一定费用,多少由他们自己定的,您是北京人才可以购买回迁房,基本是全款,如果您都合适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
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会给你办理退房的。而且你已经&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你是不能单方面违约的,除非你愿意承担高额的违约金。 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交房时一并交纳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要交到房管部门,不然是不可能拿到房产证的。你已经交了就不可能再退还给你了。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建议你可以寻找一个买家买你的期房,最好是有间接关系可以信任的买主,然后你再找开发商商议帮你撤销备案办理更名手续,这就看你的攻关能力了,不是开发商必须办理的业务。 如果不行的话就只能&买主签订一份协议,先支付你部分房款,该房屋产权协商转移给买主,你先利用该房款还贷,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但对于买家来说要承担5.5%的营业税了。此方案操作难度较大! 希望你能解决这个问题~~
可以,但是要提前结清按揭贷款,同时去房地局把该房屋的抵押撤消。
不能的,因为你是准备要申请20W的公积金贷款,不能把之前的公积金一下子全提出来,除非你不做贷款,而是一次性付款,那是可以的(在一年内都可以提取),如果你是公积金贷款,可以按下面第2点办理: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如果肯定准备要提前2年还款,那你就贷年限最短的就可以了,少付一些利息的,贷款年限越长利息越高,对你来说根本没必要
自己是不能够交纳的,单位不交纳可以投诉该单位。 没有住房公积金,那么就不能享受低利率的购房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