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临近年尾,又是收房高峰。除来信咨询如何验房外,还有很多读者询问如果房屋的有关方面不符合合同,购房人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如何办理退房手续,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损失减少到最小化。 电话或传真通知开发商 据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同介绍,购房者按照以下程序办理退房:首先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然后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并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通过贷款买房的情况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此外,开发商还应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按揭购房者可退部分保险费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退保手续等。 据有关保险专家介绍,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购房者可索回保险费: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定后,投保人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开发商违约需支付违约金 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如果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如果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的装修费。 因为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除房屋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开发商还须赔付业主前期支出的费用。如果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会计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退房条件 三方面原因可以退房 一般来说,出现以下三方面原因可要求退房: 一、置业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有权退房。 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置业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二、置业者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消,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依据合同法的一般理论,开发商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主要有:(1)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2)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置业者有权退房。(3)由于开发商的过错,置业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律师提醒 协商不成再诉讼 张志同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如业主发现墙体出现裂缝,可与开发商共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不会对房屋主体结构构成影响,并可以修复,法院将不予支持业主退房请求。但若鉴定后发现裂缝无法修复,法院则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请求,同时会判鉴定费和业主的装修费由开发商支付。 案例分析 关键词:约定赔偿 案例一:市民刘女士2007年11月在东花市北里看中了一处二手房,通过中介公司交纳了定金,并办理好贷款手续后,由于家里出现了意外情况,无力承担房贷,只好放弃购房。 分析:据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专业人士介绍,购买二手房的买家如果在过户之前毁约,想要退房,一般都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办理,双方一般会约定双倍返还定金或确定违约金额度进行赔付的两种方式。由于卖家是违约受害者,所以有权在这两种方式中选择。根据法律规定,定金不得高于交易额的20%.而之前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所花费的费用不会退还,购房者需要通知委托银行个人贷款中心的业务人员停止该项贷款。 关键词:补偿差价 案例二:2006年9月,尹先生在朝阳区以总价60万元购买了一处期房。2007年11月收房时,他发现房屋多处情况不符合当时开发商的许诺和合同约定,他想要退房,但此时房屋市价已经达到了110万元。 分析:退房仅退原购房款,如果在房价上扬的情况下,退房反而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还要注意约定,当因开发商过错导致退房时,开发商除返还房款外,还应承担因房价上扬而使业主造成的损失,并通过经济赔付的方式进行赔偿。
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买卖双方在认购书中对定金约定明确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不成的,开发商应当予以退还。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 一、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三、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另外提醒您,“定金”和“订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款项。“订金”属于预付性质的款项,是在交易尚未完全达成的情况下,买方为表达诚意,使卖方对交易具备一定信心而先期履行部分支付义务的款项。在交易最终未能完成时,该订金应该退还。而“定金”则属于担保方式的一种,关于购房过程中定金的具体操作,《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按照此条规定,在认购书签订之后,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外,若因您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您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需要强调的是,若开发商与购房人不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一致,不能认为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认购书的约定拒绝订立买卖合同,因而不能适用定金罚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定金。
如果是定金话是要不回来的,你在交定金的时候并没有签定买卖合同也不行。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你好! 建议最好别买,因为小产权房国家规定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因为小产权房没有法律保障。而且也没有独立的房产证。 确实要买,要注意: 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武汉市国土房产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的取得保障。 4、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
你好! 应该交!因为物业管理是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的维护。你虽然没有进去住,但是这些公共服务还是发生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可自行约定处理方式;也可按以下(默认)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房产公司卖房前都要有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就不能签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在签订生效后就应提交到房管局进行合同备案。 可能房产公司还没有拿到预售证,具体情况你最好到当地房管局咨询。
当然房子是谁的谁交了 交房日期算起 所以 卖房交 刚刚买药注意室内有害气体的释放 给你点注意事项 室内装修装饰 要健康 不要辣眼睛刺鼻 不要白血病 要提高免疫力 去除室内有害气体甲醛、苯方法选择性大 1. 通风 简单经济有效,但是不能针对污染源 需要每天坚持 2. 摆放花草 针对极低浓度的有害气体时使用 3. 暂时不搬进去 彻底远离污染源,不被伤害 4. 请专业公司专业治理,最好是针对污染源治理,需要一笔费用,但快速有效 常阳环境科技 专业 厂家 提供OEM 室内有害气体净化 0371 67993 256
现在卖房必须夫妻双方同意,否则合同无效,但撤销合同时违约金还是要付的!
假设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未经房主的配偶同意而签约,则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你没有任何过错(你不知道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且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并且合同中有关于房主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的约定,那么房主应按合同的约定,双倍返还定金。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尽管合同已被撤销,但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仍然有效,可单独适用。
我的房子在还清贷款之前也没有拿到房产证。实际上这个证在当年买房子手续办好后就有了,只是由银行保存着,用于做抵押。今年我们提前还款了,公积金管理中心(我们借的公积金)开具了还清贷款证明,我们就给每月交还款的农行打电话,约定时间取房产证。在电话中,银行业务员就查看了记录,见到了我们的房产证,很痛快地说:“有,过来取吧!”取后我们还到房子所属区县的建委办个手续,解除抵押并在房产证上盖个章,一切手续全部OK。 注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并没有与房管局打过交道。所以凭我个人经验,对方讲的流程是不对的,有问题! 建议您找他还款的银行了解情况,如果他的房产证已经有了,可以继续办理交易手续。办理时也没有必要先替他还贷款,也许他原来没有按时还贷,你岂不是自找麻烦?听说银行有这种二手房买卖过程贷款的服务,买方的钱先交银行的,手续办好后银行就可以把钱转给卖方。具体做法您再找银行咨询。 中介公司说签的收据虽然能够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凭据打官司,但中介没有帮助你催余款的责任。它的责任仅仅是办理交易手续。所以我感觉他们的说法不靠谱。 千万不要轻易信中介的,他们的人员流动性大,公司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我也与某个知名度很高的中介公司打过交道,发现有不少业务员对国家的许多政策和规定并不都知道或不够明白,只知道办手续赚钱,操作也不规范。 购房是普通百姓的重大事件,一定要三思,不要图省钱或避税,操作上一定要按照规范来做。您能够多质疑,可以减少了许多麻烦。只可惜我仅能提供这一点点小经验。您再多问问别人吧。 祝心想事成,早日住上心怡的房子!
购买二手房,购房协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它不同于购置商品房有规范的合同文本可以参考,因此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引起的买卖纠纷不断发生。从济南市全面开展了二手房网上签约以来,相对规范的合同文本对有效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减少买卖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网上签订的固定合同文本也只是包含了诸如房屋坐落,购房价款,税费承担等基本事项,对于更为细节的问题并未涉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还是应当注意几个细节。 首先要注意的细节是关于房屋状况的详细约定。了解房屋的准确面积,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水平以及房子的质量是否有问题。 在确定房屋面积时,由于有些房屋年代比较久,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相符的现象,比如当时测绘的误差等。如果房屋面积进行了从新测绘,应以新测绘的面积为准,如没有从新测绘,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房产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都不该计算在内。 关于屋内的设施,卖方常常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口头向买方保证,房屋的装修以及空调等家电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当时承诺附赠的物品会减少。合同中做好约定就可以避免此种纠纷。另外双方还可以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等各项费用是否结清做好约定。 其次要注意的是关于房屋过户税费的约定。二手房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较多,而且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况有不同税费政策,要算清这笔账并不容易。虽然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常常会约定税费的承担责任,但到了真正交纳税费时,因为多计算或者少计算税费导致的交易纠纷也不少。因此事前双方应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给交易带来后遗症。
这种操作是有风险的,行业术语叫内部转名(原业主购买了一套房屋在未在房管局备案的情况下卖给第三方,全部操作由开发商协助完成)。
没有房产证你就要小心一点了,要签订房子是不是买房子的,首先要签订好阁楼的权属情况,面积的大小,通道问题,房顶的使用情况,还有就是如果产生纠纷了,卖家要付全责。
你的朋友可以签一份全权委托,且需要公证,需要办理的事情全部要写在委托上. 你拿着你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这份委托公证书,就可以办所有的事. 切记,所有的细节都要写有委托书上,一个字也不能错,不能模棱两可. 你手上有这样的一份委托书,就相当于你朋友本人,办事情是一样的. 重庆的具体政策我不大清楚,如果不允许更名的话,产证是需要重新过户才能改名的. 还有另一个办法,让你的朋友写遗嘱,这套房子传给你了,公证处公证下也可以的.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先了解的十个常识: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写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关况。 三、价款这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位;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 五、违约责任 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或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件。 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如果可能,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修订合同,这样效果比较好。
8层比2层好吧,按照当时的房价交钱呗,从新签合同。或者不变,因为责任是开发商的
我想买个平房。现有问题如下: 1、什么样的平房可以买卖。 只要没有法律障碍,你喜欢什么样的平房就买什么样的平房。呵呵,开个玩笑的。我所说的法律障碍,主要指的产权不明,证书不全等。 2、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怎么办理。 只要卖房方原来拥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就好办,直接去房产局交易大厅办理交易手续,缴纳然后缴纳税款。就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土地的变更登记了。当然,分别是在房产局和国土局办理。如果房主原来没有这些证件,办起来基本上没有可能。 3、合同该注意些什么。 不是一句话可以说得清楚的,建议你在网上搜索一下买卖房屋的合同文本参考一下。一般来说:主要的条款当然不能少了房屋位置、价款、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以下内容一定要明确:比如土地四至,是否存在租赁与抵押等。对了,买卖合同中卖方如是有配偶,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哦。
购房的合同,公积金的存档卡、交行等银行的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基本上是这些,你去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他会提供给你一张纸,上面列有你需准备的内容。
这是经过综合计算测算出来的。 因为公积金转赠10转增5股加送0.5股,只针对与流通股股东,所以根据双方原来的股本结构和转送后的股本结构综合计算,相当于10送2.7668股。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查询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
一般购商品房是要在签合同时付足购房全款(当然按揭款是由银行代付的)。全国都一样。但是您一定要慎重的签定购房合同。
将资料转到现单位,现单位肯定有义务给你继续缴纳社保,但社保的基数需要根据你现在的工资及现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不过,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最低社保基数);至于公积金则是根据不同的城市规定不一样,大城市在此方面规范些是应该给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但小城市对此项不做硬性规定,是根据企业的效益和体制而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程序 申请→审批→签约→抵押→放贷→还贷→清户 (二)步骤 1、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积金中心收件、审批; 3、银行复核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发放贷款; 6、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7、清户。 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程序 评估→申请→审批→签约→抵押→放贷→还贷→清户 (二)步骤 1、申请人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向中介机构提出二手房代办申请; 2、申请人到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所要购买的二手房的评估; 3、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公积金中心收件、审批; 5、银行复核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发放贷款; 8、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9、清户。 (2)收入证明和公积金申请表上所盖的章是必须与公积金所交的单位一致,因为你是单位的职工,单位才可能帮你缴纳公积金,那收入证明就必须由此单位出具才行。
1、首先这种情况肯定是你违约了; 2、开发商可能的处理办法:(1)按合同规定处理;(2)你去找开发商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再按补充协议执行。 3、开发商会采取什么处理关键看销售行情,如果销售非常好,开发商会倾向于要求你退房或向你索赔;如果销售情况不好,你找开发商协商延期付款,开发商会很容易接受的,但你要讲究谈判方式。 4、我是搞开发的,有问题可以继续问我。
律师回答: 您好: 实践中,您购房的商业贷款不能改成公积金贷款。 根据政策,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购房时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您使用商业贷款,则不能将商业贷款转换成公积金贷款。但您可以在偿还商业贷款后,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
如果你的买家这次办理的是纯公积金袋款,则贷款下放时间为20+7=27(注:20是指交易所审核制作你买家的新产证所需的工作日;7是指置业担保公司见证买家新产证做出真实有效并办理贷款发放的工作天数)又如你买家所办理的是组合按揭(商业+公积金),则贷款下放可提前近一周的时间。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公积金包括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前者是所有者或其他人投入公司,属于全体股东共同所有的财产;后者是公司从利润中留存的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因为你对公积金的说法不是很清楚,我就讲一下我自己的解释: 1、已存的公积金部分可以在签订购房后同后,拿合同原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2、利用公积金还款的,具体要看该开发商是否是你所在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相关的还款协议。这个除特殊情况,一般是很难办到的。
首先,新单位不给你交纳公积金是完全违法的行为。请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新单位不交纳公积金的行为理论上是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的。但是中国的国情使你如果这样做了很有可能丢掉你现在的饭碗。你可以策略一些向单位领导提出这样的要求。有时侯他们也会同意。如果不同意,你又不乡失去现在的工作,那你可以试着和领导商量,能不能由你单位帮忙办理公积金的缴存,但费用由你自己出,每月从工资中扣除。(呵呵!您不要觉得憋气啊。这也是不得已) 至于你以前的公积金,则不用担心因为 第一章 第三条 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的第二个问题。如果你没有续缴的话,是不可以贷款的。 第三个问题。完全可以。你只要出示婚姻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就可以了。条件是你妻子在公积金续存中。 最后的问题一开始就已经回答,不在赘述。
打个比方吧,假如的买了一套房,贷款10万,用10年的时间还,如果是等额等息的话,打比方10年的利息是20000元,那你每个月的利息是167元/月,再加上本金的833元/月,这就是等额等息的还款方式,好多人取这种还款方式, 第二种就是递减还款法,就是每个月的利息和本金是不一样的,
首先要看你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要是每月200元基本可以贷28万, 公式是月缴存额÷缴存比例=每月工资-400元(生活费)÷公积金利率表(带多少年)可推算最高贴息额度 200元÷8%=2500元-400=2100÷103.41(利率)=贷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