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压力容器是如何分类的?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压力容器是如何分类的?
答:《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将其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按重要程度分为3类。 (1)第三类压力容器(代号m),包括以下10个类型。 ①高压容器; ②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中压容器; ③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设计压力P与容积V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 • m3(PV≧10MPa • m3)的中压储存容器; ④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0。
5MPa • m3的中压反应容器; ⑤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0。2MPa • m3的低压容器; ⑥高、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包括用途属于压力容器并主要按压力容器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的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压力容器; ⑦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⑧使用按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 的强度级别较高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⑨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槽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车(半挂)]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 ⑩容积大于5m3的低温液体储存压力容器。
(2)第二类压力容器(代号II),包括以下5个类型。 ①中压容器; ②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容器; ③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 ④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⑤低压瑭玻璃压力容器。 (3)第一类压力容器(代号I)。
除列入第三类、第二类的低压容器之外的所有低压容器。
答:① 容器的各项操作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② 操作过程中运转正常,易于平稳地控制操作参数。 ③ 密封性能良好,无泄漏现象。 ④ 带搅拌的容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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