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北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人已取得的《中标通知书》。拍卖的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挂牌的提交《挂牌成交确认书》。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中标单位以新成立的公司作为申请人的,需提交新成立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签约,则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标准: 1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符合法定格式。 2《中标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挂牌成交确认书》应为原件。 3原件应尽可能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4全部复印件应由申请人加盖公章。 5申请人与《中标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挂牌成交确认书》确定的主体一致。
答: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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