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军区司令员是何级别?如何任免?
各个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司令员、政治委员(除广西军区、新疆军区外)都是正军职、少将军衔。(正军职编制军衔可为中将,但现在职省级军区主要负责人无一人授中将衔。前几年在职的正军职中将,有北海舰队前司令、副大军区职的丁一平中将因潜艇失事降职为海军司令部副参谋长)。
省级军区司令员岗位因退离休、调任出缺,由所在大军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向中央军委推荐1~3名正、副军职的候选人,中央军委一般情况下任命第一候选人出任。 新疆军区于1992年由副大军区级(正兵团级)调整为正军级军区,原下辖的南疆军区降格为副军级;1997年新疆军区重新调整为副大军区级,下辖正军级的南疆军区及独立师、旅,归兰州军区领导。
广西军区由1985年的11大军区之一的昆明军区缩编改建,也为副大军区级单位,司令员、政治委员均由广州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兼任(驻港部队第一任政治委员熊自仁中将即升任广州军区副政治委员兼广西军区政治委员)。 。
七大军区除北京军区司令员、政委是上将军衔外,其他都是中将军衔。
各个省军区司令员都是正军职,基本上都是少将军衔。一般是所属军区提名,报请中央军委任命。 新疆军区例外,他是副大军区级的,下辖的南疆军区和一些师建制的作战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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