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总机构收取管理费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首页

总机构收取管理费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总机构收取管理费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6-11-28 19:42:15
  •   总机构向分支机构收取管理费如何缴纳营业税,我们可以就不同情况进行分析:(1) 总分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的情况。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的解释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 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该规定解决了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以单 独作为纳税人的问题,同时解决了单位内部发生应税行为不纳税问题。内设机构通常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行使职权,要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因此,对总分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或服务费,对收取一方 如果是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则不缴纳营业税。
      (2) 母子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的情况。母子公司都是法人企业,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相互之间提供劳务应按正常的劳务进行处理,这一点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 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的 规定是一致的。
      对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 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 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但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 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同时对母公司自行收取的管理费,应该属于服务性质的收费,应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3) 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管理费的情况。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对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界定: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因此,对中国 境内企业接受境外企业的管理服务而支付的管理费,由于接受方在中国境 内,也应缴纳营业税。

    不***

    2016-11-28 19:42:15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