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结构也称精神结构。在精神分析中,人格结构依照其不同的精神功能被划分为三部
分,即原我、自我及超我。原我是生来即有的,它涉及的是无意识的精神活动。原我被视为 本能愿望的总和。本能愿望包括人的一些基本需求、愿望等。原我的内容除体现人类的共性
外,还具有个体的特性。原我一般不能被意识到,但可通过“自我”间接地表现出来。
自我是意识状态下的自己,自我的功能主要有:检验现实、适应环境、区分主观与客观
的界线、控制感情与本能活动,以及对“体验”进行综合判断。如果自我的形成有缺陷,则 可出现不同形式的心理障碍。
超我是在后天的教育中发展形成的,自我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来源于超我。超我具有
控制和监察自我的功能。过强的超我可导致自责和过失感,它也是产生冲突的原因之一。原 我、自我和超我是精神分析人格理论中的假定概念,用来解释冲突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例如
当原我与自我、或原我与超我之间出现过强的对立,且难以抉择时,即产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