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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具体要求是什么?

陈*** | 2016-05-25 13:51:55

全部答案(共3个回答)

    2016-05-25 13:53:55
  • 第十八条  对记载有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正确标明密级、保密期限。
    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载体台帐,做到帐物相符、适时更新。
    第十九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最小化”原则,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限定到具体人员,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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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对记载有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正确标明密级、保密期限。
    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载体台帐,做到帐物相符、适时更新。
    第十九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最小化”原则,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限定到具体人员,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第二十条  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维修应当选择国家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废和销毁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处理。
    第二十条  对记载有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正确标明密级、保密期限。
    第二十一条  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或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
    第二十二条  严禁使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
    
    
    
    还*** | 2016-05-25 13:53:55 365 21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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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25 13:52:55
  • 第三章   安全保密管理具体措施
      第十四条   军工单位与咨询服务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应当明确保密内容、保密要求、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十五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人员接触、知悉或经管国家秘密的情况,对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等级作出界定。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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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安全保密管理具体措施
      第十四条   军工单位与咨询服务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应当明确保密内容、保密要求、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十五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人员接触、知悉或经管国家秘密的情况,对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等级作出界定。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并根据从业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六条  任用、聘用涉密业务咨询服务人员(包括外聘专家),咨询服务单位人事部门应当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对其个人经历、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社会关系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涉密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  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应当将管理、使用的全部涉密载体及涉密设备列出清单,移交单位,不得私自留存,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实行脱密期管理,一般涉密人员1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核心涉密人员3年。在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工作,不得擅自出境,不得为境外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冒*** | 2016-05-25 13:52:55 366 21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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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25 13:51:55
  • 第二章   安全保密条件具体要求
    第七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符合《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现场审查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有关要求。
    第八条  咨询服务单位的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国防科工局组织的安全保密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上岗资格。
    第九条   咨询服务单位的涉密人员(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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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安全保密条件具体要求
    第七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符合《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现场审查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有关要求。
    第八条  咨询服务单位的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国防科工局组织的安全保密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上岗资格。
    第九条   咨询服务单位的涉密人员(包括外聘专家)应当通过国防科工局组织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专项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安全保密培训证书》。
    第十条  处理涉密事项和存储涉密载体的场所要划定专门区域,做到集中、可控。涉密场所应当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防护栏和防盗报警装置。处理机密级以上(含机密级)事项的涉密场所还应当安装电子门禁、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装置。
    第十一条  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含便携式计算机)、存储介质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根据所处理、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粘贴标签,涉密信息应当标明密级。
    
    
    
    
    
    贾*** | 2016-05-25 13:51:55 367 21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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