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的治疗现在主要以西药为主,自从青霉素用于治疗梅毒有奇效之后,中药基本不在作为主要医疗手段,只是起辅助作用。梅毒治疗应该注意,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 梅毒的治疗原则: 1、诊断必须明确,越早期治疗效果越好。 2、治疗剂量必须足够。 3、疗程必须规则,力争达到临床和血清学都治愈的目的。 4、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追踪观察。 5、传染源及其性伴侣须接受检查或治疗。 6、治疗前及治疗期间禁止性交。 治愈标准 早期梅毒 在治疗后第一年内每3个月复查1次,以后每半年复查1次,包括临床与血清学检查,2-3年无复发者可终止随访。如果发现症状复发,血清复发则加倍剂量治疗。如血清反应固定,但临床无复发者,应做脑脊液检查,以排除无症状神经梅毒。 晚期梅毒与晚期潜伏梅毒 第一年每2个月复查1次,第二年每半年复查1次,3年后做脑脊液检查,以判断是否终止观察。3年后,如果脑脊液检验正常者,则终止观察。 心血管梅毒与神经性梅毒 应由专科医师负责,随访终身。 妊娠梅毒 治疗后,分娩前应每月检查1次梅毒血清反应,在分娩后按一般梅毒进行随访。对经过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之婴儿,要观察到血清反应转阴为止,一旦发现症状,立即进行治疗。未经治疗梅毒孕妇所生之婴儿,应考虑进行检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