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经过军人同意 吗?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要经过军人同意 吗?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 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作出保护现役军人婚姻的规定是由军人的特殊地 位和实际家庭生活状况所决定的。在理解和执行本条规定时,应注意把握以下三个问题: 1) 现役军人的范围是指具有军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 干部和战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和战士(含军队中 的文职人员)。退伍、复员、转业的军人及军事单位不具有 军籍的职工不属于现役军人的范畴。 2) 这里的“现役军人配偶”特指非军人一方,即非 军人一方向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如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 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不适用本条的特殊规 定,应按新婚姻法有关离婚的规定处理。 3) 对军人的特殊保护也是相对并有一定限度的。如 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则不 论军人一方是否同意,人民法院均可判决准予离婚。
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 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 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的配偶想要离婚,必须征得军人同 意,军人如果不同意,...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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