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一、身份证明 (一)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明1、境内申请人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 2、境外申请人提供: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 1、有效的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明1、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 ●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 2、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样式;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其他证明材料 1、《房地产权证》; 2、如系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 3、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中规定,转让必须经批准或通过的,须提供经批准或通过的文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答:需要买卖双方亲自办理公证,所需资料为:出售方(夫妻)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籍资料、护照等)、婚姻状况证明、产权证及购房合同;购买方的身份证件、户籍资料;以及...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