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疾病如类风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支气管哮喘、风湿 热、结核性浆膜炎等,在用皮质类固醇治疗一段时期后,症状可 完全得到控制,此时如停药太快,病情可复发或更加剧。这也可能是患者对高水平类固醇产生了依赖性,而不一定说明患者的肾 上腺皮质功能已经减退。不论是何种原因导致的皮质类固醇撤药反应,都只能用皮质 类固醇治疗。治疗剂量应该是撤药前的水平。症状消失后再稳定 一段时期,再试行缓慢撤药。早期撤药的速度可稍快,每数曰撤 25% ~50%,后期则应减慢。如果在撤药过程中又出现撤药综合 征的表现,则应再加大皮质类固醇的剂量,然后更缓慢地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