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下含化(不可吞服)起效很快,常在心绞痛发作时应用,每次可含0. 3〜 0. 6毫克,2〜3分钟见效,如3〜5分钟不能缓解可重复使用,可连续应用5〜6 次,每日不超过2毫克。对硝酸甘油或其他硝酸盐类过敏的患者、严重低血压 的患者、青光踉患者和梗阻性心肌病的患者禁止使用硝酸甘油。中度或过度饮 酒时,服用硝酸甘油可致低血压;如出现视物模糊或口干,应停药,剂量过大可 引起剧烈头痛;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站立时动作应缓慢,以防直立性低血压, 如因服药过量时出现低血压,应抬高双腿,以利于静脉血回流,如仍然不能纠 正,可加用卩受体激动药,但不能用肾上腺素。大量使用硝酸甘油后,停药前应 逐渐递减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