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接,包括流动资产的交接和长期资产的交接。流动 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票据、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长 期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工具、长期股权投资、房屋建筑 物、土地、无形资产等。对于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资产 (如流动资产和机器设备等),于交接日由交接双方清点确认 后,即为交接完成;对于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资产(如 长期股权投资、房屋建筑物、土地、无形资产和部分运输工具 等),于交接日由交接双方清点确认后,相关资产的权利义务 归属即发生转移,但要待权属变更登记完成后,交接才算完 成。交接双方要积极配合,完成相关的权属登记变更工作。对 于应收款项的交接,要履行相应的告知或通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