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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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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考

2007年高考文综有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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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5 12:59:38
  •   你好!
    山东省2007年高考文综考试说明权威解读
    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山东卷)文科综合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共由“命题指导思想”、“考试内容及要求”、“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题型示例”和“参考试卷及参考答案”等五部分内容构成。
      这个《说明》与过去传统的全国普通高考“文科综合能力测试”相比,在许多方面均发生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重要变化,现择要解读、说明如下。 一、命题指导思想 《说明》中的“命题指导思想”,共包含5条基本内容。它从宏观上对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价值取向,以及命题遵循的基本原则等,作了明确规定。
       在本《说明》的“命题指导思想”中,首先即明确指出,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山东卷)“文科综合”科目考试的命题依据是“教育部制定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程标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科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尽管2007年高考我省将完全采取自主命题,但并不是就意味着我们可以完全放手“另行一套”,而是必须要与教育部制定的“新课程标准考试大纲”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紧密地统一在一起。
      鉴于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全部是根据普通高中各学科新课程标准来制定的,所以,未来的高考命题在实质上仍然会高度体现和落实新课程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这一点,在“命题指导思想”的第2条和第3条规定中,得到了非常明晰的体现。
       “山东卷”文综《考试说明》的“命题指导思想”第2条是这样规定的:“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既注意体现共同基础性,也注意体现多样选择性,注重考查考生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这里,有下列两点是我们需要特别予以关注的:一是“指导思想”明确强调了试题的基本取向,即“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而且这里所说占“主导”地位的“能力测试”,又特别强调注重考生在“双基”掌握基础之上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鉴于高中新课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突出了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的“选择性”。所以,在《说明》的“指导思想”中,这里也特意做了相应的规定,即:试卷在注意体现共同基础性的前提下,“也注意体现多样选择性”,为学生个性化的自主发展提供必要的选择空间。由此可见,在文综命题的价值取向方面,这与素质教育的追求和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基本精神都是完全一致的。
       “命题指导思想”第3条规定:“命题不拘泥于不同版本教科书的具体表述,重视‘新材料、新情景’的创设与运用,鼓励考生多角度、创造性地思考和解决问题。”在高中新课程的实验中,在教科书选用方面有一个非常重要变化,就是:各学科的教科书除了“思想政治”课程之外,都打破了过去仅仅是由一个版本独家垄断的状况,而出现了教材多样化的新局面。
      但是,作为大规模的选拔性考试,高考命题的一个基本底线却是必须保证“公平公正”。这就决定了基于新课程背景下的文综高考命题,决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简单地直接参照或对应某一个版本的教科书的表述来命题,而必然也只能采取“命题不拘泥于不同版本教科书的具体表述,重视‘新材料、新情景’的创设与运用”的策略。
      即,命题要广泛选取各个版本的教科书文本表述之外的有关材料(包括图文、表格等不同形式的),创设一个个对学生来说是“新”的问题情景,设计既出乎“意料之外”(课本图文表述之外),但又尽在“情理之中”(即在考试大纲和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范围内)的“新问题”,以此来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为了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查与引导,在本条的命题指导思想中,最后还专门强调了“鼓励考生多角度、创造性地思考和解决问题”。
      这意味着,试题对于考生的创新品质和研究性学习等能力要求,均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渗透和体现。 从确保考试安全的角度出发,高考改革的步伐必须要循序渐进,即“命题既要体现新课程理念,又要保证平稳过渡”(即“指导思想”第4条)。这也就意味着,2007年文综高考命题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应当是“稳中有变,变中求稳”,虽然一方面要尽可能体现新课程的新理念,但另一方面还不能急于求成,试图“一步到位”,而是要尽量合情合理地把握命题改革的“度”,体现新旧高考的过渡性。
       至于“命题指导思想”的第5条“试卷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的规定,这是大规模选拔性考试最基本的一般性共同要求,于此不再赘述。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内容及要求”包括“考核目标和要求”与“考试范围”两个子部分,这是《说明》的主体部分。
      下面,我们谨对其中的几个关键性问题做一简要解释。 (一)考核目标和要求 在这里,《说明》首先为文综考试作了一个基本定位,即:“强调对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各学科知识的整体、综合把握。测试既反映学科和学科间的联系,又注重多层次、多角度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
      ”“文综”考试必然要尽可能地强调对相关学科知识进行“整体、综合把握”,命题“既反映学科和学科间的联系,又注重多层次、多角度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等。当然,鉴于目前普通高中课程和教学的实际情况,这种“综合性”的要求和体现还只能是初步的、尝试性的,在整体上所占的比重还只是少量的。
       据此,并根据考生完成测试的基本思维过程,《说明》拟定了“文综”科目的考核目标与要求。其中,“考核目标”即综合测试的能力目标,共分“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和“论证和探讨问题”等四项基本目标;而“要求”是分别对每一考核目标不同层次和水平的界定,在本《说明》的每一考核目标之下,均包括三项不同层次的具体要求。
       1、如何正确理解、把握“获取和解读信息”考核目标? 从考试的角度讲,获取和解读试题信息,首先表现为审题的精确,其次是能把握各种信息的性质,回应信息提供的情境。事实上,对信息的处理将直接影响解决问题的质量和速度。 在这一考核目标之下,具体要求包括3项:“(1)从题目的表述中获取回答问题的有关信息,理解考试要求;(2)快速、全面、准确地从题目提供的图文材料中最大限度地获取有效信息;(3)对有效信息进行完整、准确地理解,并合理整合,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解读。
      ”其中,对于第2项要求,主要应理解和把握这样几个关键词:一是所谓“快速”,主要是指时间要求,即要求考生用最短的时间来完成信息的获取;二是所谓“最大限度”,即指要最大化地获取有价值的相关信息;三是所谓“有效信息”,它是指试题所包含的信息中,对作答具有直接或间接作用的内容。
      对于第3项要求,关键是要把握所谓“形成综合性信息解读”的含义。作为综合性考试科目的试题,虽然涉及不同的学科内容,但在试题的设计上必然有一个主题(或问题),这个主题或问题,就是解读信息的钥匙。而所谓“综合性信息解读”,就是提炼出信息主题,并理清主题与分主题的关系。
       2、如何正确理解、把握“调动和运用知识”考核目标? 从考试的角度看,调动和运用知识是指将学科的知识系统与试题的测试系统进行连接,并根据试题的要求,对学科知识重新组织、整合,再经过分析、判断、推理、归纳等思维过程,来解决问题。 在这一考核目标之下,具体要求也包括3项:“(1)调动和运用所掌握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与试题的有关信息建立正确的联系,并对相关问题作出必要的判断;(2)根据试题的要求,调动和运用自主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重要信息,理解和分析问题;(3)根据试题的要求,自主选择和综合运用多种相关学科知识及基本技能解决问题,适当体现学科渗透。
      ”与以往“文科综合能力测试”要求相比,在这3项要求当中,最引人注目的应当是第2项,即“根据试题的要求,调动和运用自主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重要信息,理解和分析问题”。可以说,这是高中新课程所倡导的关于学习方式转型要求(自主、合作、探究),在选拔性考试中的具体体现之一。
      例如,对于一些需要涉及时事政治部分的知识内容来综合解决的问题(历史、地理学科也同样),就应更多地需要考生借助和运用平时在自主学习过程中所获取的相关知识储蓄,如果单凭课本或教师传授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这项要求所强调的,主要是“调动和运用知识”考核目标中的知识和信息的广度与深度的问题。
      这一要求对于考生(以及高中教师)的启示应当是:平时的学习(包括课堂教学)决不能是“封闭式”的,而应当关注社会、关注生活,注意多方面的观察和积累,努力拓展自己的知识视野。 第3项要求则是在第2项要求基础上更进一步的综合性要求,与前一项要求相比,它更加强调了考生主体“自主选择和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和技能以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这一点,是大家不应当忽视的。在这里,所谓“适当体现学科渗透”,是指在政治、历史、地理学科体系相对独立的前提下,学科之间的联系。如果从考试的角度来理解学科间的渗透,主要是指:一是能够从历史学科的角度观察地理现象和政治现象,能够从地理和政治学科的角度观察历史事物;二是对某一种现象,能够初步做出符合社会科学一般要求的分析与概括;三是根据试题的要求,能够选择分析问题的最佳角度和使用适当的原理及方法;四是具有良好的综合思维品质,分析问题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探究性,等等。
       3、如何正确理解、把握“描述和阐释事物”考核目标? 所谓“描述”,是指对有关事物进行细致、全面、准确的表述;所谓“阐释”,则是指对有关事物进行理解、分析和说明等有意义的解说。“阐释事物”最基本的思维活动是分析,它是与综合相对的思维过程和方法。
      分析是在头脑中将事物分解为各个属性、部分、方面;综合是在头脑中把事物的各个属性、部分、方面结合起来。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目的,二者是辨证的统一。分析能力的高低,反映出思维的品质和质量,关系着能否解决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水平。因此,阐释事物的能力,可以通过考生对问题理解、分析和说明的思维过程体现出来。
       在这一考核目标之下,具体要求同样包括3项:“(1)用简洁的文字语言、图形语言或其他表达方式,准确描述或说明所涉及的相关事物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发展过程、基本观点等;(2)运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和方法,认识、分析并把握相关事物的本质和基本规律,并作出正确的阐释;(3)分析、比较试题所涉及的事物、现象,作出科学的综合阐释。
      ”在这几项具体要求中,最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不论运用哪种表达方式,一定要注意描述和阐释语言的科学性、严谨性、准确性,要注意不同学科术语的正确把握和运用。其中,第3项要求主要是针对可能出现的综合性试题而言的。所谓“综合阐释”,既包括学科内的综合,也包括一定程度的跨学科综合。
       4、如何正确理解、把握“论证和探讨问题”考核目标? 这是最高层次的考核目标。所谓“论证”,是指用论据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述过程。这一过程,在考试中主要表现为完成题目要求的任务时的论述和证明能力,主要包括:一是对学科知识总体把握的程度;二是答案组织的逻辑性和层次性等。
      所谓“探讨”,是指对问题的研究和讨论。探讨问题的过程,实际上是立论的过程,即对某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表达自己的观点。在考试过程中,由于题目设置的情境往往是课本中未曾出现过的,要求回答的问题亦可能是考生平时从未遇到过的,在这种情形下,解决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探讨问题的过程。
      这一过程不仅可以反映出考生的综合学习能力,而且还可以折射出他们遇到困难问题时不放弃、勇于挑战的坚韧意志品质。 在这一考核目标之下,具体要求仍然包括3项:“(1)结合所学知识,从试题提供的信息中发现或提出科学的、具有一定创新意识的问题;(2)运用批判、借鉴、引用、比较、归纳等方式,对有关现象、问题(或某些观点)进行论证、评论,提出的论据要充分,结论要合理;(3)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的原理和方法,论证和探讨问题,体现出创新性思维和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观点明确、表述清晰、逻辑严谨。”很明显,在这三项具体要求中,突出贯穿的是对考生“创新品质”(包括创新人格、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等)的考查。 与过去相比,其中的第1项要求“结合所学知识,从试题提供的信息中发现或提出科学的、具有一定创新意识的问题”,在“文综考试说明”中尚是首次出现,旨在考查考生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
      我们知道,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特点而言,一个人如果能够拥有善于从纷纭复杂的各种现象中发现和提出有价值、有深度或有创意的问题的能力,可能在某种意义上会比解决一个问题更为重要。在这里,所谓“结合所学知识,从试题提供的信息中发现或提出科学的、具有一定创新意识的问题”,至少是指:一是提出的问题要显示出深刻的思维力度,而不应是肤浅的,流于形式的;二是提出的问题要紧扣材料的主题,具有在一个较新的视野上组织、运用相关学科的原理与方法的可能;三是提出的问题要具有科学性,不是无原则的生编硬凑,表述要清晰、逻辑要严谨,等等。
      为了更直观地说明这一项要求,我们在《说明》的“题型示例”中特意提供了一道相关的题目(见题型示例第12题),供参考。 本考核目标的最后一项具体要求,也是针对综合性试题而言的。所谓“综合运用”,是一个原则性的提法,在测试当中,试题对此会有特定的具体指向和范围要求。
      因此,“综合运用”首先要根据试题的要求来确定综合的方向和程度,应当也必须给作答留有展开和发挥的空间,引导和鼓励考生作答的创造性。还有一点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即:虽然我们鼓励和倡导考生在论证和探讨问题时,要“体现出创新性思维”,不人云亦云,对问题要力求做出属于自己的独立评判,并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但与此同时,又要务必注意强调把握和体现“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由于教育部制定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仅有各学科独立的单科考试大纲,并没有制定“文综/理综”等综合性科目的考试大纲,所以,我们不能把教育部制定的政治、历史和地理三科的单科考试大纲的考核目标及要求,简单地拿来与山东省的“文科综合”科目的考核目标和要求进行机械对应。
      山东省“文科综合”科目的考核目标和要求的表述,是在有机整合了以上三科考试大纲的相关目标和要求之后,按照“文综”科目的特殊要求而重新制定的。尽管两者相比,在考核目标和要求的具体表述上存在诸多明显的差别,但在山东省“文科综合”科目的考核目标和要求中,却已经完全包容了教育部制定的政治、历史和地理三科的单科考试大纲的有关考核目标及要求的基本内涵。
       (二)考试范围 在文综科目的“考试范围”中,该考试科目所包含的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均包括必考和选考两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在“文综”科目所包含的政治、历史、地理三科的必考内容中,政治学科除了“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生活与哲学”四个必修课程模块之外,还包括年度间的重要时事政治内容;而地理学科除了“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和“区域可持续发展”三个必修课程模块之外,鉴于初中与高中的地理知识内容有不可分割的承接关系,还包括《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中的地球与地图、世界地理和中国地理知识的相关内容。
       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实验省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选考的模块和专题”的指导精神,山东省2007年的高考“文综”科目的选考内容范围,与课程标准规定的选修模块相比,做了较大幅度的缩减。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共保留了8个选修课程模块,作为选考内容。
      具体为:政治学科为“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和“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历史学科的选考范围为“历史上的重大改革”、“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和“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地理学科为“旅游地理”、“自然灾害与防治”和“环境保护”。对以上规定,可能有些高中学校和考生会质疑:本来我们开设或所选学的模块要比列入考试范围的多,这样一来我们多开设和选学了的内容岂不是做了“无用功”?我们认为,事实上恰恰相反。
      仅就“文综”科目所包含的政治、历史、地理三科来看,它们的选修课程模块内容,基本都是在其必修课程模块基础上的专题化拓展和延伸,所以,如果考生平时选修的内容更多,它不仅不会是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对于深化理解、掌握必修模块的相关知识内容,反而具有积极帮助和促进作用。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以上规定,仅仅是针对2007年高考而言的,对此,将来还可能会根据课程实施的进展状况等多种因素,进一步做出调整、变通。所以,上述规定对于目前在校的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未来的高考来讲,并不具有指导意义。 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除了以上所列举的“文综”科目所涉及的个别学科因特殊性要求,而在考试模块的规定上有所变通,或基于考试的需要而在某些逻辑次序(如历史)上有所调整之外,所有列入考试命题范围的具体知识内容,均是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政治、历史、地理三科《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等指导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不存在与之不一致的问题。
       三、关于“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文综科目《考试说明》的“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分为“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两部分。其中,在“考试形式”中明确规定:文科综合考试科目的“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满分为240分”。在“试卷结构”中,则有这样几点应当引起大家的重视: 一是关于“必做题”部分。
      《说明》规定:“必考题部分全部根据政治、历史和地理的必考内容命题。其中,政治必考题的分值比重约占36%,地理、历史必考题的分值比重分别约占32%。”政治学科的分值比重要略高于地理和历史两个学科,因为高中政治学科的必修课程模块为4个,而地理、历史学科的必修课程模块则分别都是3个。
      作为综合性考试科目,在试卷结构设计的整体考虑上,就必然应当对此有所体现才合理;但另一方面,考虑到文综试卷中各科内容如果存在较大的失衡状况,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测试的整体效度和信度等问题,所以,对政治学科必考题分值比重的提高,在试卷中还是很有限的,基本上可以说还只是象征性的。
       二是关于“选做题”部分。在文综试卷的第Ⅱ卷中,将首次新增加占一定比重的“选做题”部分。《说明》明确规定:该部分将采取“超量给题,限量做题”的方式。即“凡列入山东省2007年普通高考文科综合科目考试命题范围的每个选考模块内容均单独命制1道题目,每道题目的分值均为10分。
      要求每位考生在不得出现学科零选择的前提下从中任意选做3道题目,不按规定选做者,将根据所选科目的题号先后顺序,按有关规定判卷。所有选考题均不跨学科或跨选考模块命题。” 从《说明》的“考试范围”的有关规定中我们已经了解到,列入山东省2007年普通高考文科综合科目考试命题范围的选考模块共有8个,而由于规定“每个选考模块内容均单独命制1道题目”,这也就意味着在整个文综试卷的选做题部分,将会命制相对均衡、等值的8道题目,供考生自行选做。
      作为尝试性改革探索的第一步,在2007年度高考“文综”科目考试中,考生对于选做题部分所拥有的自主选择权还是有限度的,即“要求每位考生在不得出现学科零选择的前提下从中任意选做3道题目”。换言之,也就是每位考生都必须从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领域的题目中,确保各选做1道,而不能将所选做的3道题目全部从某一个学科或某两个学科领域之内进行选择。
      《说明》明确指出,“不按规定选做者,将根据所选科目的题号先后顺序,按有关规定判卷”。这一点,在后面的“参考试卷”中的“注意事项”里,给出了更为详细地说明,即:“考生在选做部分的试题中必须从政治、历史、地理三科中各选1道试题作答。不按规定选做者,阅卷时将根据所选科目题号的先后顺序,只判最前面的1道题,其他作答的题目无效。
      ”这一点,作为广大考生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记心中。 选考题会不会出现跨学科或跨选考模块内容的题目呢?对此,《说明》给出了非常明确的答复:“所有选考题均不跨学科或跨选考模块命题”。此外,《说明》还对试卷中的分值划分,做了具体规定,即:“第I卷共25小题,每小题分值为4分,共100分;第Ⅱ卷分值为140分。
      其中,第Ⅱ卷的必考题部分共4小题,分值共110分。选考题部分每位考生限选3题,共30分。每位考生的卷面答题总量为32道题目。”可见,尽管试卷中增加了“选考题”部分,但试卷的整体长度与过去相比,并未增加多少。这对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考生的心理压力和保证答卷质量,都是有益的。
       四、“题型示例”和“参考试卷及参考答案” 文综科目《考试说明》的第四部分为“题型示例”,共列举了14道不同命题形式的典型例题。从题目的特点来看,无论是选择题还是非选择题,它们都不再是对某个版本的教材的简单照搬或变相照搬,而是都在“考试大纲”和“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范围内,围绕不同的具体考核目标和要求,选择了教材之外的“新材料”,创设“新情景”,并提出“新问题”而设计的。
      很明显,这些题目透射出了一种很强的“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命题不拘泥于不同版本教科书的具体表述,鼓励考生多角度、创造性地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新特点、新气象;同时,这些题目都具有着密切联系社会生活的特点,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作为高中新课程所倡导的学生应具备的“研究性学习”能力,在《说明》的“题型示例”中首次得到了比较明确的体现(如,示例第8题、第11题),与传统的文综试题相比,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创新与突破。
      “示例”第14题则是一道跨学科综合类型的题目,它除了体现出了“综合性”考试的基本特点之外,在背景材料的选择与运用等方面,还体现出了非常浓郁的山东地方性特色。这一点,也是应当引起大家注意的。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说明》中所列的“题型示例”,均是对整个“文科综合”考试科目试卷中可能出现的试题形式而言的例子,所以,考生绝对不可以按某个学科“对号入座”!如,在示例中以政治学科为背景设计的题目形式,在历史、地理学科中也完全可能同样出现,反之亦然。
      同时,这些不同特点的题目样式,也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在2007年的高考试卷中一次性的全部出现,它们代表的仅仅是一种命题发展的趋向。但是,从考生备考的角度来讲,对于示例中出现的各种题型样式,却都必须做到全面了解和把握,这样才会有备无患。 最后,《说明》的第五部分为“参考试卷及参考答案”,它比较完整的向考生展示了2007年在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文综”科目的试卷基本样式。
      但是,所谓“参考试卷”只是为考生了解新高考,以及将来的命题者提供的一个参考样本,并不意味着将来的高考真题就会完全据此“照葫芦画瓢”。譬如,在选做题部分中,这份“参考试卷”中的两道政治选做题和三道历史选做题每题均设计了2问,而另外三道地理选做题每题均设计了3问,而将来在命制高考真题时,各科设问的数量则未必一定会如此对应。
      当然,不论是设2问还是设3问,都会注意保持同一学科内的各道选做题在难度、要求等方面力求均衡、等值,这一原则是不会违背的。 另外,为了逐步向完全进行网上阅卷的方式过渡,山东省2007年高考“文综”科目的考生,在答题时将不再在试卷上直接作答。即,“第I卷”各题要求全部在“答题卡”上对应涂抹作答,“第Ⅱ卷”各题则要求全部在特制的“答题纸”上作答。
      为此,在“参考试卷”的后面,附有一份第Ⅱ卷的专用答题纸样式,考生备考时可以参考。 。

    霞***

    2007-01-15 12:59:38

  • 2007-01-13 00:08:48
  •   2007年高考综合有所变化,不知道你是国家的还是省级的,以下是某些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你可以通过这些省的信息来解点情况。
    对海南省2007年高考改革方案的若干说明
     高考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对2007年我省高考改革的现实选择只能是:确保稳定,有所作为。
      其具体体现是:2007年海南省高考方案对现行高考、会考制度在科目设置、赋分权重、考试时间和招生录取原则不作大的改变,以保持秩序的稳定和制度的连续,改革探索主要是三点:一是按照课程目标提高命题水平;二是超量命题,限量做题给学生课程选择和潜能发挥提供条件,也有利于高校对不同学习能力的学生甄别和选择;三是强化会考结果利用,保障学生知识学习的结构完整。
         一、改革的方向和指导思想   (1)方向:努力缩小现行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和国家课程目标的反差。 高中课程目标与高考评价目标都是国家对高中毕业生的质量规格要求,都涉及教育的公共政策。缩小多样选择的高中新课程结构及其整体性目标要求与单一性高校招生考试的反差,是高考改革努力的方向。
         (2)指导思想和原则:“高校招生考试方案的研究制订要遵循有助于高校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有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切实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改革精神,反映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                        (摘自教育部教基[2005]6号文件)   二、改革困难:如何确保多元化评价和多渠道招生的公正性和操作性。
         社会需要是多元的,学生潜能特长是多元的,新课程努力体现这种多元化要求,需要经过高考才能实现学校培养与社会需要的对接。高考的单一性和高招的简单化,在一定程度上阻隔着社会需要和学校培养的正确对接。导致教学超标、训练失度、淘汰无情、应考提前。
      加班加点、片面追求分数,影响课程领域全面开设和课程目标的全面实现。   然而,高考从单一走向多元,高招从简单化走向多渠道,需要确保操作安全、公平公正和成本控制,其间有许多需要研究和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的现实选择只能是:确保稳定,有所作为。   三、2007年高考模式选择   1、沿用现行普通高校招生的报考分类。
      分为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和艺术类共四个报考类别。   2、考试模式:3+3+综合基础。   • 文史类考试科目组合:语文、数学(文)、外语(加听力)、政治、历史、地理、综合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技术)。   • 理工类考试科目组合:语文、数学(理)、外语(加听力)、物理、化学、生物、综合基础(政治、历史、地理、技术)。
         • 体育类考试科目组合:为理工类考试科目组合,再加考相关术科。   • 艺术类考试科目组合:为文史类考试科目组合,再加考相关术科。   3、各科考试时间和权重设置   考试科目 报考类别   科目赋分   改革前高考赋分  科目必修学分   语文   理工/文史   150分     150分      10   数学   理工/文史   150分     150分      10   英语   理工/文史   150分     150分      10   物理   理工/文史   100/10分   100分       6   化学   理工/文史   100/10分   100分       6   生物   理工/文史   100/10分   100分       6   政治   文史/理工   100/10分   100分       8   历史   文史/理工   100/10分   100分       6   地理   文史/理工   100/10分   100分       6   技术   理工/文史   10/10分            8   说明:   • 新高考总分790分。
      比改革前高考总分750分增加40分。   • 当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等科目作为综合基础科目时折合高考总分为10分。   • 科目赋分与改革前高考赋分设置相同,与新课程科目结构比例亦大体一致。   4、各科考试范围和难度要求。
         “3+3”科目的考试范围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模块和选修系列一的部分选修模块。同科考试试卷,分为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两类试题。必修模块是考生必做的。选修模块提供超量试题供学生限量选做。   综合基础考试范围为必修学分规定的模块。按照水平考试难度命题。
         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各科课程标准。试题要在考查课程标准规定的核心知识的同时,关注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注重知识获得的过程方法和知识的应用,并鼓励学生质疑和创新,考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建立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要抓住学生基础素质表现的主要活动领域,与相关课程的评价结合起来。完成各门课程规定学分是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必要条件。   全省各高中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的电子档案。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过程与结果是学生报考高校的必备材料。
         省教育厅将对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呈现形式制订实施细则和评价工具,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应依照省里制订的细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   6、招生录取依据:学生考试成绩总分,是划定高校各批次入围分数线和高校录取的依据。
      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的全程电子档案,是评价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类体验性学习的依据,同时作为学生高考报名的必备材料,供高校选录学生时参考。   四、考试模式比较和说明:   1、继承:  科目设置以海南现行高考、会考科目设置为基础; 2007年   2005年     继承和发展 3+3   3+小综合    将小综合三科分科考试 综合基础4科 会考10科    减少会考科目,强化结果利用  科目赋分、考试时间和录取原则以海南现行高考科目赋分为基础(略)   2、变化:  小综合三科分科考以适应超量给题,选择做题的需要。
        将综合基础考试结果利用强化到能正常发挥考试作用的最小限度。按10%计入总分。  规定高中学生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作为高校报考的条件。   总之,2007年海南省高考方案对现行高考、会考制度在科目设置、赋分权重、考试时间和招生录取原则没有大的改变,以保持秩序的稳定和制度的连续,改革探索主要有三点:  一是按照课程目标提高命题水平;   二是超量命题,限量做题给学生课程选择和潜能发挥提供条件,也有利于高校对不同学习能力的学生甄别和选择;   三是强化会考结果利用,保障学生知识学习的结构完整。
         五、对高考改革方案意见的反馈   1、关于考试科目多、负担重的问题。   • 考试科目确定的原则应该是,有利于保证学生各课程领域学习的权力和条件,以牺牲学生素质的均衡发展,忽视学生的共同基础,一味减少考试科目的做法应该摈弃。
         • 考试科目多少与学生负担不是简单的正相关。真正的考试负担是考试的内容和命题的难度,即学生负担重主要体现在内容的繁、难、偏、杂上。   • 高考改革方案与海南现行高考、会考科目设置相比,不仅没有增加,会考科目反而减少了六门。
      而且不仅综合基础考试将内容和难度降低,而且3+3科目难度也要有所降低。同时因为增加了选择性,考试对学生会有更好的适应性。   • 综合基础考试虽然按10%的比例进入高考总分,但因为综合基础考试定位为水平考试,命题指向核心知识,难度控制在多数学生能够通过,学生之间考试差异不大,折合高考分比例低,对学生高考总成绩影响不大,因此,不会给学生造成太大压力,学校没有必要强化训练,也不会导致无限度的加班加点。
      现在的紧张是因为对综合基础考试定位不了解造成的。   2、3+小综合改为3+3后,考试科目和学生负担没有任何改变。   科目数量不会因为改变考试试卷、场次的组合方式而改变。课程科目只要列入考试,无论是综合考还是分科考,无论是高赋分还是低赋分,其课程教学和复习的要求是完全一样的。
      对于同一数量的考试科目负担压力的降低,不在于考试的组合方式,而在于考试内容、难度和考试时间安排的合理。   3+3是更有利于超量给题,限量做题,这不是倒退,而是进步。   3、与现行海南高考、会考比较,高考改革方案并不增加经费负担。   改革前后高考的成本增加,主要是自主命题费用要高于买全国题的费用。
      任何科目只要列入考试科目,无论用综合还是分科,命题费用都不会有什么变化。   此外,其它费用成本不会有大的增加。   考试组织费用。现会考每科收费12元。10科共120元。如果将十科会考的费用用于组织综合基础考试,也不需增加学生收费量。我省中考以并不高的收费,同样组织了社会公信度高的考试。
      就是一个案例。   4、关于综合基础考试时间的选择。   依据省课改领导小组讨论的几种意见,对综合基础考试时间我们认为可以与高考接上。与此相联系的是,我们用放宽综合基础教育成绩有效年限(三年有效)的办法,以避免往届生刚参加完高考,就要决策是否参加来年综合基础考试的问题。
      对不同年综合基础考试成绩比照误差的消除则可采取难度比照调整后再折合总分的办法,以将误差缩小到忽略不计的程度。   5、综合基础考试是高二考好,还是高三考好?   综合基础考试安排在高二后考,是因为考试内容在高二已经学完,及时复习考试,符合学习规律。
      综合基础考试是必修模块学习的基础性考试,如果高二已完成的必修模块内容,放到一年后考试,无论考多少内容,设置多少分值,学生高三一年都要用时间精力来对付,这样,不仅要增加学生毫无意义的重复性复习,增加学生负担,而且会造成教师资源和时间资源的浪费。
         6、关于能否让学生选择考试科目的问题。   在征求高考改革方案的意见中,有一些单位或师生提到要给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的权力,以减少高考统一考试科目。其它省也有类似建议方案。我们认为,这种方式只能配合高校自主招生使用,而难以在统一招生录取中使用。
      主要是:第一,学生选择不同科目的考试成绩之间缺乏可比性。第二,因为同类学生考试科目选择畸轻畸重,将增加考试成本和操作难度。在统一招生录取不变的情况下,不宜采取这种做法。   7、关于技术列入高考科目并占多大权重合适的问题。   这也是一个争论激烈、各执一端、莫衷一是的问题。
      我们在反复考虑两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小权重进入的方式处理技术课程是积极又稳妥的。进入是对这门课程需要纸笔测试的肯定,小权重是因为这门课程在考试命题(包括经验和队伍)、教学内容、方式和教学普及都还有待成熟。技术课程的专家和教师,在课程的理论和文本建设方面,一年的教学教研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一门课程的发展是需要过程的,对技术课程的轻视忽略和急于求成,结果都一样:只能糟蹋这门课程。
      我们期盼技术教师努力实施好这门课程,做到有为有位。   8、关于高考自主命题的问题。   高考自主命题会有很大困难,但我们认为海南跨出这一步非常有意义的。其意义不仅仅在于高考命题权下放到省已经是我国高考改革的走向,2004年全国有高考卷15套;也不仅仅在于我省作为首批高中课改实验省,考试内容和模式的独特,有自主命题的需要,还在于海南多年用全国统一卷所带来的严峻后果。
      我省考生考全国统一卷,大多数科目试题难度高于0。5,有的科目通过率仅0。3。一场考试多数科目试卷一半以上的题目学生无法通过,不仅造成考试的恐惧,也导致高中教育脱离学生实际,抛弃大量学生的超标教学、强化训练。高考实质性改革是命题的改革,我们考虑高考改革时,不能无视这种残酷的现实。
      我们认为,在我省,不仅综合基础考试要按照水平考试命题,3+3科目也要降低难度。不是题目越难越有区分度,从理论上说,0。5难度的题区分度好。就是按照这个难度要求,命制符合海南实际的高考题,尚有不小的难度下降空间。更何况,低难度区分已经有许多成功的考试例证,也为我省2005年中考结果所证明。
         自主命题当然会增加费用。但与其产生的积极作用相比,改革的这一成本付出是值得的。更何况,我们还可以考虑部分科目的省际合作和买题改造的做法来降低成本。   当然自主命题,并不就是本省人员命题。命题的自主性体现在由我省主持,按我省高考方案要求命题。
      至于命题人员,可以面向全国选择专家参与。教育部也对我省有过帮助的承诺。   总之,对高考改革,我们不可能奢望“要做就做得很完美”,而只能选择“有价值的事情,不那么完美也应该去做”。我们不可能“要做就做得很完美”,是因为高考改革涉及的因素太多,特别是高考被看成是社会公平的一条底线,任何一条改革的举措都必须十分地稳妥。
      为了搞好这项改革,省教育厅主张并采取多种方式开放参与,向广大关心海南高考的人们广泛征求意见。改革方案每一稿都产生于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但我们也需要承认,在众多的意见中并没有成熟完美的高考设计,这本身也说明,成功的高考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科学需要耐心,也需要宽容,高考这个因素复杂,具有高厉害关系的改革,更不可能一蹴而就。惟其如此,我们只能选择“有价值的事情,不那么完美也应该去做”。在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的努力实践中,不断地深化认识,转变观念,探索方法,创造成熟改革的条件。   我们送审的方案,十易其稿,是课题组多次研讨,在经过历史分析、现实比较和调查研究,吸纳了多方面意见后最终形成的。
      这是我们对高考价值和高考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所作的选择。我们期待有更多更好的意见,使方案进一步地完善。 2007年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及新方案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从200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这一届的高中学生将在2007年毕业。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必然要反映课程改革的要求。作为国家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首批实验区,我省需要制定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高考改革方案。我省现行的“3+X”高考方案是1998年教育部批准实施的,实施7年来整体情况良好,但随着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高考制度改革的深入,“3+X”高考方案也需要调整与完善。
      为此,制定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高考改革方案,从2007年起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实施。 2007年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及新方案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精神,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
      在认真总结我省“3+X”高考科目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步推进普通高考改革,实现“有助于高校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有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切实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改革精神,反映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方案必须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以先进的教育理论、考试理论为基础,确保方案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 (二)基础性原则。方案要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以接受高等教育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要考核内容,确保方案实施后被选拔出的学生具备接受高等教育的共同知识基础和能力基础。
       (三)公平性原则。方案实施有利于维护教育的公平性。 (四)选择性原则。方案要反映社会对人才多元化的需要,满足个体发展不同的需要,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科类高校选才的需要,设置可供选择的考试和录取办法。 (五)导向性原则。正确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特点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
       (六)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使考试组织、中学备考组织、高校录取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易为考生、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接受。 深度报道:2007年广东省高考新方案出台 文理科不得兼报 三、考试方案 (一)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
       “3”为必考科目,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含听力,下同),其中数学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 “文科基础”指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 “理科基础”指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
      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内容。 “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 重点推荐:2007年广东省高考英语科考试说明 设选做题 引入综合素质评价 2007高考广东卷历史学科考试说明 数学(文科)考试说明 数学(理科)考试说明 (二)科目组合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
       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每位考生至少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每位考生至少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体育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1、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2、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考生可在1或2中选择一组。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1、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2、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考生可在1或2中选择一组。
      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深度解读:广东考生07年高考最多可选2门选考科目 外语类专业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加考口语。 在每年普通高考报名前,由高等学校根据上述4种专业分类公布每个专业招生考试的指定选考科目,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需要,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X科),组成考试科目组(如需要可选择多个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的考试科目组)。
      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专业意向选择考试科目组。 。

    爱***

    2007-01-13 0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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