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的质量关系到我国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生活质量,所以对于进口的食用产品,不管是商检或是海关,每个环节都督促特别严格,进口的手续相对于繁琐。
1、普通食品进口,进口企业应当持外贸合同,票据,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向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若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应根据产品不同要求提供相应的《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外商出口国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卫生证书、原产地证等。
3、若进口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等,且报检时需要提供食品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原标签及翻译件。
4、若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为什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