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有哪些?
常州市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有哪些?
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就医: 参保人员如实际居住在本统筹区以外地区的,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审批手续,可以选择实际居住地3家医疗机构就诊,异地普通门诊统筹不受首诊、转诊制的限制。 异地居住期间发生的住院、大病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凭《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病历记录、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原件等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结付。已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审批手续的参保人员不再享受本地住院、大病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但回本地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可以到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结付。
答:属于临时外出急症就医,应在一周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属于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应办理申请登记。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地就医管理办法津劳局(2001)32...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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