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为推行事业单位岗位异动管理采取了哪些措施?
湖南郴州为推行事业单位岗位异动管理采取了哪些措施?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人事业务工作的前提。对不按国家和省规定进行岗位调整的事业单位,不予确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相信随着湖南郴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有利于整体公职队伍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提升公职队伍的活力,以期更好地服务群众。
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湖南郴州市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试行办法》,积极推行事业单位岗位异动管理,对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实施动态调整。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发生变化的,即因退休退职、调出、辞职辞退、辞聘解聘、在职死亡等造成岗位空缺的;通过调入、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聘等途径新增人员的;职务变动、职称晋升的均办理岗位异动审批相关业务。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