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广州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1、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可不加盖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以下材料之一 :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单位申办的提供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提供原件一份) 2、主要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顺产的: A、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则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B、《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2)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及生育多胞胎的,除A、B两项主要材料外,还需提供: C、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3)流产的,需提供B、C两项主要材料。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C一项主要材料。
3、特殊情况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提交上述情形的对应主要材料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如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除A、B、C三项主要材料外,还需提供: D、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2)如参保人生育前不满1年,缴费满1年后延期申报的: E、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F、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含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 E、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H、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I、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答: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