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星形细胞瘤可扩散至邻近或远离原发灶的脑组织,手术很难将肿瘤组织彻底切除,术后放疗的作用已较明确,化疗及生物调节剂等治疗的疗效尚不能肯定。在不明显增加并发症的条件下,适形放疗等提高局控率的方法与全脑放疗及化疗等可能控制非局部病灶方法的有效配合,可能是今后发展的主要方向。低度恶性星形细胞瘤的儿童病例若肿瘤未全部切除,术后放疗及化疗的疗效较明确。关键词:脑肿瘤 神经胶质瘤 治疗在原发性脑肿瘤中,约60%为神经胶质瘤[1]。 WHO1997年的病理分级标准为①Ⅰ级:纤维型星形细胞瘤,好发年龄为8~13岁;②Ⅱ级:低度恶性星形细胞瘤(LGA),占所有神经胶质瘤的25%,好发年龄为30~40岁;③Ⅲ级:退变型星形细胞瘤(AA),易转化为Ⅳ级;④Ⅳ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GBM),好发年龄为45~60岁[2]。恶性星形细胞瘤(MA)主要包括AA及GBM,其中GBM占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