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继承权吗?
我的朋友娶了一位离婚、有子女的女人做老婆,现他们有共同的财产。请问:这些财产她和前夫的子女有财产继承权吗?
我把继承法搬给你: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按道理说是有的,享有她的母亲的那份。但是顺序排的靠后,一般来说很难实现。
如果双方在婚前有财产公证,则双方各自拥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如果没有公证过,那么婚后,财产属于双方的,则妻子与她带来的孩子应该都有继承权。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的精神,其明确表明,尽管继母(父)与生父(母)离婚,婚姻关系消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