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触或可能接触病、死禽类或禽流感病人的所有人员都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 括以下原则:
1) 应采取防护措施预防禽流感的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和接触传播。
2) 进入被传染源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区域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防止呼吸道传播,
3) 接触病人、疑似病人、疫区内的病死禽等传染源及其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均应采 用防护措施。接触传染源污染的物品时也应采取防护措施。
4) 既要采取措施预防人禽流感由病人传给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由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5) 应根据暴露的危害程度分别采取基本防护、加强防护和严密防护的方法。
(2) 基本防护:
1) 适用对象:医院诊疗工作中所有医务人员,可能接触病禽或病人的人员。
2) 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裤、工作鞋、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
(3) 加强防护:
1) 防护对象:进入留观室、病区的人员,进入疫区的人员,其他接触病、死禽和病人等传 染源及其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并包括其污染物品的人员。
2) 防护用品:隔离服、医用防护口罩、帽子\医用手套或橡胶手套,必要时使用防护镜或 面罩、鞋套。
(4) 严密防护:
1) 防护对象:宰杀病禽的人员,对禽流感病人进行有创操作或尸体解剖的人员。
2) 防护用品: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增加使用正压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