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或上下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收支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根本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普遍做法与基本方式。财政转移支付的制度的规范、完善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与影响着国家经济改革与制度创新的公平与效率。伴随着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具有均等化意义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在1994年正式出现。作为宏观财政政策的基本中介参数,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我国宏观调控体系的优化和经济的区域协调发展起到了明显的调节与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平衡各地方的经济发展,迫切需要规范、完善我国现行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转移支付,实际上指的是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根据统一规定划分收支后,通常会产生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之间财政收支的不平衡。转移支付制度就是均衡各级预算主体之间收支不对称的预算调节制度,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化。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对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了适当调整。1995年 实行了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即根据中央财政收入情况,中央从每年的增量收 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采用相对规范的做法,重点解决一些困难地区特别是少 数民族地区的财政困难。也就是按照影响财政收支的因素,核定各地的标准收 支数额。凡地方财力不能满足地方支出需要,而其收入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下, 通过增收仍不能解决其支出需要的省、区,其财力缺口作为计算转移支付的依 据,由中央财政根据新增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总额和各地的财力缺口进行补助。
财政转移支付,指国家从地方集中一定财力,由中央政府进行调度,根据社会发展的公共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一种财政制度。
答:财政转移支付也称财政转移支出,本意是财政资金转移或转让。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级预算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分级预算管理体制,上下级预算主体间、同级预算主体间的收支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