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有哪些法律责任?
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有哪些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 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 反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实施条例草案》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食用农产品 销售者未对经营的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分开存放,存在交叉污 染隐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问:经营生产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人们在去农贸市场卖菜的时候,常常会看到市场上卖的猪肉上面有蓝色的印章,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理解。那么,究竟为什么猪肉上会有蓝色的印章呢?原来事情是这样的,根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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