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
深圳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
需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企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企业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4. 修改后的企业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企业章程修正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 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7. 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企业的,应提交一人有限企业承诺书。 【新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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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企业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新东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