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合法拥有核武器的只有常任理事国吗?
世界上合法拥有核武器的只有常任理事国吗? 别的国家有没有?他们拥有核武器是否也是霸权的成为常任理事国的基础?请解答!!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国际法一个深层问题。现状原则和条约原则的冲突。 国际法一个渊源是惯例和传统,这是被广泛承认的。另一个就是广泛约束力的国际公约。 核武器呢,根据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和核不扩散条约;就是以前持有的国家是合法的(五大国)。可是呢,处于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印巴利用这个复杂矛盾突破了条约限制,持有了核武器。
而经过一段时间后,国际社会并没有对他们行为给予相应制裁,所以也就是默认了他们的合法地位。 以色列一向处于现实考虑,实行核模糊政策。不说有也不承认没有。但是通常被认为是持有的,所以他也一定会得到合法地位的(目前他不承认,所以还没有)。 南非曾经有过,但是在结束种族主义统治前,担心核武器失控,所以销毁了核武器,并且毁掉了相关研究能力。
(据说是跟以色列合伙)目前,他就不是合法持有国了。 其余的"核门槛国家"都不是合法持有国,可是如果他们造出来并且让国际社会对他们无可奈何,那就会变成合法。 。
应该来说只有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才能合法拥有,因为他们有维护世界和平的义务.有人会问:那维和是全世界的责任呀!但是核武器威力之大,实在不敢恭维.如果所有国家都可以拥有,那人多手杂,难免有核冲突.再说到时候那些国家(喜欢侵略的)会服气常任理事国的调解吗?虽然现在有些国家也有,但是这不合法的.
事实核国家-印度,巴基斯坦 潜在核国家-日本,南非,以色列,韩国
判断一个国家拥有核武器是否合法的依据,是根据国际条约:《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在该条约中规定,只有五个国家是所谓“合法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中、美、俄、英、法。根据这个条约,任何加入这个条约时不拥有核武器的国家,都相当于自动放弃了发展核武器的权利。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在制定联合国宪章的国际会议上确定的,与是否拥有核武器无关。事实上,苏联是在1949年获得核武器的,而在此前,他已经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了。 作为补偿,《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了3条补偿措施:有核武器国家不得以核武器威胁非核武器国家;有核武器国家必须推动和帮助非核武器国家掌握和拥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技术;有核武器国家必须开展核裁军谈判,最终实现全面彻底销毁所有核武器的目标。
除了合法的核武器国家之外,还有两类国家: “事实上的核武器国家”,包括印度(印度从来没有加入过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巴基斯坦、以色列、南非;其中南非在20世纪90年代宣布放弃自己的核武器,大概是两枚原子弹的库存。这些国家中以色列从未公开宣布自己拥有过核武器,只是一个叛逃的工程师瓦努努向国际社会证实了这件事情。
印度在20世纪70年代爆炸了一个核装置,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印度和巴基斯坦以核试验证明了自己的地位。 “核门槛国家”,就是拥有核材料,并有足够的技术能够在很短的时期内制造出核武器的国家,日本是典型的代表;朝鲜、伊朗、萨达姆时期的伊拉克也可以归入此类。
最好限制日本拥有。日本人太坏!太霸气!对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个威胁。
问:除了合法拥有核武器的5大国 其他国家是怎么搞到核武器的?例如 印度 以色列 巴基斯坦
答:现在应用核物理的技术门槛已经很低了,对大部分国家来说技术问题都已经不是限制因素,主要的限制因素是成本,而且不是武器本身的成本,是政治和经济上间接影响的成本。 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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