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认识快一年了,都是二婚,他有个女儿,他比我大11岁。现在准备贷款买房结婚,我的闺蜜劝我说,房子的所有权应该写我的名字,因为以后的贷款是两个人一起承担,这样做对我以后也有保障。可我想既然一心一意和人家过日子,写谁都一样,再说人家也没说过有这方面的意思,我也不好意思说。我该向他提出这样的要求吗?
有点过分,在一起时不要老想着以后分开怎样,你的想法应该时白头到老的才对啊。这样吧写双方的名字就不会另谁不好意思了,再说了有些男人离婚时不也把自己名下的东西都送给妻儿了。
你不用自寻烦恼啦,能走到一起很不容易了。破釜沉舟,一心一意过好每一天吧!他有个女儿,不知她多大了,你们处得好吗?你既做妻子又当妈妈的很不容易,想必你们感情很好。愿合家幸福!
可以商议,毕竟现在的社会变幻莫测,你根本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你们可以仔细的讨论一下,但是如果你真的爱他,舍不得离开,那么写谁的名字就无所谓了,毕竟提出来的同时可能也会让他误会!法律规定双方婚后一起生活五年之后如果要离婚的话,财产最终是要平分的。
应该写俩人的名吧,毕竟是要共同负担的啊
男友和我家都在北方,是一个地方的,早已认识,只是此前没有过多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