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二奶会得到什麽?
2010年新婚姻法中: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怎样解读同居期间这段话,原因是我父亲与某女未结婚同居,父亲自己打拼干一小企业,女的没工作,算是二奶吧,在那女的怀孕7、8个月的时候,父亲出钱买了房子,户主名是父亲的,他们一直住在那里,现在小孩已经1岁了,女的只照顾孩子,其它什么都不干,请问他们若终止关系,女的会得到什麽,那孩子若归女方会得到什麽,早终止和晚终止在财产分割上有什麽区别吗?请指教!多谢!
你父亲与别人未婚同居,那先问一个问题,你父亲离婚了么?如果没有,而他们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那才构成重婚,婚姻关系才是无效的。 如果是这样,那同居期间就是从他们住在一起的时候起算,在这期间所得的财产由他们进行协商处理。这就要看他们怎么商量了。
你们这种情况不会闹到法院去的,你父亲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至于孩子,这就要按照婚姻法中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如果他们接触关系,他们的孩子现在还在哺乳期,如果现在分的话孩子归母亲,如果过了哺乳期的话,由于母亲没有工作,所以孩子应该归你父亲。 早终止和晚终止在财产分割上没有区别,只是分得多少的问题。
另外,你父亲的行为构成了重婚罪,如果你认为他们在分财产的时候损害了你的利益,你可以以报案作为威胁。 补充: 如果要是你这种情况的话,他们在你父母尚未离婚的时候没有形成同居关系,那就不属于重婚,法律是不规制这种行为的。 实际上那个女人就算是你的名义上的继母,虽然他们没有登记,但是财产的分配比照婚姻法中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处理。
孩子那部分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至于财产,他们同居之后的所得都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包括房子,如果现在分开的话,你父亲只能得到一半的财产。
那女的是得不到什么,但是那小孩子得到你父亲的家产平分权,意思是和你们几兄妹一起平分。
他得不到东西的,最多给他点奶粉钱
答:同居双方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过去的司法解释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就按民法上的一般共有处理。民法上的共有有两种: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按照按份共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