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投资1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另100万列入其他应付款,欲将其他应付款转为资本公积该如何处理,是否可将100万全部转为资本公积,还是不能超过一个比例.(资本公积不能超过实收资本的百分之多少,否则要增实收资本)??
1、实际投资1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列入其他应付款的100万元,可以全部转为“资本公积”科目。即: 借:其他应付款 100万 贷:资本公积 100万 2、资本公积可以转增资本。按《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按《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资本公积没有上限规定,可将100万元全部转为资本公积,写份股东会决议,注明不需归还这100万元,将其转为资本公积即可, 借:其他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为什么要这样操作呢? 最好不要这样操作。如果真是增资的话,找会计师事务所出个验资报告,增加实收资本。 如果直接将其他应付款转为资本公积,法律上是没有什么限制,但是税务上会对这转资本公积的100万征收所得税,按25%税率的话就是25万,你增实收资本的话,无非是交一点印花税,相比之下,直接将其他应付款转为资本公积是很不合算的。